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南山監管局公布一條行政處罰信息,涉及深圳諾德雅醫療美容門診部發布利用患者形象作證明的醫療廣告案。具體信息如下: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深市監南處罰〔2023〕南山24號 |
處罰名稱: | 深圳諾德雅醫療美容門診部發布利用患者形象作證明的醫療廣告案 |
處罰類別1: | 罰款 |
處罰類別2: | |
處罰事由: | 廣告違法行為 |
處罰依據: | 《醫療廣告管理辦法》(2006修改)/第二十二條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依據《廣告法》、《反不正當競爭法》予以處罰,對情節嚴重,造成嚴重后果的,可以并處一至六個月暫停發布醫療廣告、直至取消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的醫療廣告經營和發布資格的處罰。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對負有責任的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給予警告或者處以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醫療廣告內容涉嫌虛假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根據需要會同衛生行政部門、中醫藥管理部門作出認定。 |
處罰結果: | 罰款10000元 |
行政相對人名稱: | 深圳諾德雅醫療美容門診部 |
行政相對人代碼: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組織機構代碼工商登記碼稅務登記號居民身份證號碼91440300MA5EKFGD72 |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姓名: | 張**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3-03-15 |
處罰機關: |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南山監管局 |
地方編碼: | |
當前狀態: | |
備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