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從信用中國(廣東惠州)網站獲悉,惠州市惠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惠州市惠陽區鎮隆佳百惠便利店作出行政處罰。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惠陽市監鎮隆處罰〔2023〕3號。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惠陽市監鎮隆處罰〔2023〕3號 |
處罰事由: | 銷售假冒注冊商標且偽劣卷煙、未領取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從事煙草制品零售業務經營活動 |
處罰依據: | 應當分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第三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七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
處罰類別: | 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
行政相對人名稱: | 惠州市惠陽區鎮隆佳百惠便利店 |
行政相對人代碼: | |
法人: | 林良才 |
處罰內容: | 1.沒收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卷煙云煙(紫)1.6條、雙喜(軟經典)1.6條; 2.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70元; 3.處罰款人民幣700元。 |
罰款金額(萬元): | 0.07 |
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的 | 0.007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3/03/21 |
公示截至期: | 2024/03/21 |
處罰機關: | 惠州市惠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數據來源單位: | 惠州市惠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