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信用中國(廣東湛江)網站發布一條處罰信息,涉及遂溪縣北坡連姐速運營業部。具體信息如下:
行政相對人名稱 | 遂溪縣北坡連姐速運營業部 | ||||
行政相對人類別 | 個體工商戶 | ||||
行政相對人代碼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00000000000000000X | |||
組織機構代碼 | 工商登記碼 | 稅務登記號 | 事業單位證書號 | 社會組織登記證號 | |
440823600198344 | |||||
法定代表人 | 李** | ||||
法定代表人證件類型 | |||||
法定代表人證件號碼 |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遂市監北處罰〔2023〕07號 | ||||
違法行為類型 |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六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市場主體應當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報送上一年度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示。”,構成了市場主體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期限公示或者報送年度報告的違法行為。 | ||||
違法事實 | 經查明,當事人的營業執照注冊日期是2014年10月16日。2023年03月13日,本局執法人員對位于遂溪縣北坡逸民路的遂溪縣北坡連姐速運營業部進行執法檢查,檢查發現當事人由于“個體工商戶未按照《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辦法》規定報送年度報告的”分別于2015年8月24日、2021年1月25日和2022年7月4日被標記為經營異常狀態,且當事人截止至2023年03月13日本局執法人員檢查時還未報送2019年和2021年的年度報告。當事人的行為構成了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期限公示或者報送年度報告的違法事實。 | ||||
處罰依據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七十條之規定,現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決定處罰如下:罰款2000元。 | ||||
處罰類別 | 罰款 | ||||
處罰內容 | 罰款2000元 | ||||
罰款金額(萬元) | 0.2 | ||||
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的金額(萬元) | |||||
暫扣或吊銷證照名稱及編號 |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3-03-27 | ||||
公示截止期 | 2024-03-27 | ||||
處罰機關 | 遂溪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
數據來源單位 | 遂溪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