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江蘇省社會信用條例》,鹽城市市場監管局以2021-2022年全市廣告違法行為行政處罰案件為基礎,首次對全市食品、藥品、醫療、農資、化妝品、房地產、醫療器械、教育培訓等八類重點行業廣告發布行為進行信用評價。具體情況如下:
一、2021-2022年全市廣告監管執法工作
2021-2022年,鹽城市市場監管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市場監管機關工作部署,把加強廣告監管作為營造良好營商環境的重要工作,擺上全市市場監管工作的重要位置。
一是打造堅實可靠的監管基礎。開展重點廣告企業和重點行業主體清查行動,建立重點廣告企業數據庫,和房地產開發企業、民營醫療機構、校外培訓機構、食品經營單位,及廣告媒介等行業主體名錄。健全完善廣告監測體系,建立互聯網廣告監測平臺,強化對全市互聯網、移動互聯網廣告的全天候監測。
二是突出硬仗硬打的問題整治。持續開展“硬核力量”虛假違法廣告整治行動,對違法違規商業營銷宣傳行為,和涉疫情廣告、涉金融廣告、涉老涉詐廣告、醫療美容廣告等眾多領域廣告違法行為實施了專項整治,嚴厲打擊了一批利用中國共產黨建黨100周年和黨的“二十大”等重大政治事件進行商業炒作的廣告違法行為。針對房地產廣告,尤其是涉及“學區房”的房地產廣告違法問題及相關輿情多發高發的態勢,組織開展“學區房”等房地產廣告違法問題專項整治行動,明確四大類9個方面的整治重點,對所有在售樓盤,及開發營銷企業的公眾號、抖音號、微博號落實了嚴密的監測措施。迅速貫徹“雙減”政策意見,第一時間組織覆蓋全市的校外培訓廣告專項整治行動,重點打擊違規宣傳、販賣焦慮等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
三是抓好助企紓困的風險防范。全面貫徹助企紓困的政策措施,嚴格落實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各項規定,針對企業在互聯網廣告宣傳中使用錯繪、漏繪“中國地圖”,涉嫌損害國家尊嚴,并引發大量職業舉報人舉報的情況,在全市進行全面排查清理,共排查企業自建網站11780家,集中約談涉嫌違法企業9家,登門指導企業落實整改措施10家,向3219家規上企業分別寄送了《關于在企業廣告宣傳中規范使用“中國地圖”的提醒函》。
兩年來,全市市場監管系統共組織行政指導、行政約談活動65場次,責令改正輕微廣告違法行為590件。2021年、2022年分別查辦廣告違法案件251件、172件,分別決定罰沒579.23萬元、260.67萬元。
二、2021-2022年全市重點行業廣告信用情況
根據行政處罰案件情況分析,2021-2022年行業廣告信用評價選取食品、藥品、醫療、農資、化妝品、房地產、醫療器械、教育培訓等八類重點行業廣告行為作為評價對象。
從案件數量看,2021-2022年,上述八類重點行業廣告違法案件共275件,占總數423件的65%。其中,食品類88件、房地產類42件、藥品類32件、醫療器械類41件、化妝品類23件、醫療類28件、農資類13件、教育培訓類8件。案件數量對比情況見圖表1。
圖表1:2021-2022年重點行業廣告違法行為行政處罰案件數量對比
從處罰力度看,2021-2022年,上述八類重點行業廣告違法案件共決定罰沒570.8萬元,占總數839.9萬元的68%。其中房地產類371.45萬元,醫療類87.6萬元,食品類48.4萬元,醫療器械類18.5萬元,化妝品類13.14萬元,教育培訓類10.29萬元,藥品類9.78萬元,農資類11.64萬元。處罰力度對比情況見圖表2。
圖表2:2021-2022年重點行業廣告違法行為決定罰沒對比
從投訴舉報看,2021-2022年,上述八類重點行業共發生投訴舉報2618件,占14487件涉及廣告投訴舉報總數的18.1%。其中醫療器械類757件,食品類82件,化妝品類637件,醫療類414件,房地產類104件,藥品類384件,教育培訓類116件,農資類124件。投訴舉報對比情況見圖表3。
圖表3:2021-2022年重點行業廣告行為投訴舉報數量對比
從違法情節看,基于對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分析,上述八類重點行業廣告違法行為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
三、2021-2022年全市重點行業典型廣告案例
1. 江蘇某農業發展有限公司發布違法食品廣告案。當事人在“拼 多 多商城”設立“妙語官方旗艦店”,銷售普通食品益生元凍干粉,當事人在廣告中宣傳該商品 “抑制陰道炎”“抑菌”“預防尿路感染,抑制細菌粘附”“減少泌尿道感染∕抗細菌粘附”“26項益生菌專利申請中”,并在廣告中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圖樣。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廣告法》第九條、第十二條、第十七條規定,依據《廣告法》第五十七條、《行政處罰法》第四條等規定,2021年7月,射陽縣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該廣告,并處以罰款10萬元。
2. 某置業公司發布虛假房地產廣告案。當事人在其印刷品廣告中宣傳“2020年,××地產品牌價值達1216億元,穩居房地產行業第一”等內容,經核實,其依據的“中國房地產TOP10研究組”未在民政部登記,“中指研究院”屬于“離岸社團”“山寨社團”。當事人依據未經民政部登記的社會組織發放的證書及發表的文章發布廣告的行為,違反了《廣告法》第四條第一款規定,構成了《廣告法》第二十八條所指虛假廣告,依據《廣告法》第五十五條規定,2021年7月,鹽城市鹽都區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該廣告,并處以罰款30萬元。
3. 南京某房地產咨詢有限公司濱海分公司發布違法房地產廣告案。該公司在微信公眾號發布“××位于城南樓市最熱門的板塊,距離建設中的東坎高級中學一墻之隔,第二實驗小學城南校區,第二實驗幼兒園,第一初中鳳鳴路校區均在5分鐘路程內”等廣告內容。當事人行為違反了《廣告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和《房地產廣告發布規定》第十八條規定。依據《廣告法》第五十八條規定,2021年2月,濱海縣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該廣告,并處以罰款10萬元。
4. 鹽城市某教育培訓中心有限公司利用微信公眾號發布違法教育培訓廣告案。當事人通過微信公眾號對外發布名為“喜報”的廣告,廣告含有“喜報——鹽中創新班錄取名單新鮮出爐!市區共招收學員50名,其中20名是×××……”“市區學員錄取率達40%”以及有關學員錄取名單等內容。上述廣告涉及對教育、培訓的效果作出明示或暗示的保證性承諾,且利用受益者的名義作推薦、證明,違反了《廣告法》第二十四條第(一)項、第(三)項等規定,依據《廣告法》第五十八條規定,2021年6月,鹽城市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該廣告,并處以罰款5萬元。
5. 阜寧某婦產醫院有限公司發布違法醫療廣告案。當事人未取得《醫療廣告審查證明》,于2021年1月份發布“……率先引進全球頂級的實時四維彩超設備—美國GE-E8四維彩超診斷儀,該設備是目前世界上最先進的彩色超聲設備……”等內容燈箱廣告。2020年4月份,當事人在自有網站發布“紀亞忠教授、同濟大學附屬上海同濟醫院教授、主任醫師、試管嬰兒創始人,法國生殖醫學博士、4月25 日領銜親診……”等文字圖片組合廣告。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廣告法》第四十六條、第九條第(三)項等規定,依據《廣告法》第五十七條、五十八條規定,2021年7月,阜寧縣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該廣告,并處以罰款10萬元。
6. 鹽城某娛樂有限公司發布違法廣告案。當事人員工于2022年12月13日自行設計制作了一張含有“百年中醫傳承、祖傳偏方秘方、預防新冠祖傳配方、SPACE秘方重見天日、白蘭地、威士忌、伏特加 500毫升……使用方法、用酒慢慢服下、然后蹦迪2-4小時、每晚1次、七天一療程、連服兩個療程(十四天)……”最下方有公司微信公眾號二維碼,“××公司營銷電話”等涉嫌蹭疫情熱度的廣告,并在朋友圈發布,后被一些自媒體轉載。當事人設計制作并發布涉嫌蹭疫情熱度廣告,違反了《廣告法》第九條第(七)項的規定,根據第五十七條第(一)項規定,2023年1月,鹽城市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發布該廣告,并處以罰款2萬元。
7. 上海某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發布違法房地產廣告案。2019年10月中旬,當事人在××公司售樓處采用包銷方式代理銷售××公司開發的“澳門街”項目2-15層99間商業用房。當事人將該房產項目進行包裝,起名“寶龍·網紅天街”,在微信平臺上發布“寶龍·網紅天街,一間間獨立實體店鋪,超高回報率……包租十年,五年130%回購,十年150%回購”。廣告中宣傳“前三年每年8%的回報可直接抵扣房款,后二年每年5%回報加實際租金2∶8分成……酒店回報政策:保底1000∕月+超出租金6∶4分成”,相關內容構成房地產投資回報承諾。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廣告法》第二十六條第一項的規定。依據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八)項規定,2022年9月,鹽城市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該廣告,并處以罰款90萬元。
8. 鹽都某康復醫院利用微信公眾號發布虛假醫療廣告案。當事人于2021年4月9日起在其自運行的公眾號上陸續發布了共13篇文章,涉及違法醫療廣告虛假宣傳、利用患者名義和形象發布含有功效斷言和宣傳治愈率或者有效果的廣告宣傳行為。違反了《廣告法》第四條、第八條、第二十八條及《江蘇省廣告條例》第十四條第(一)(二)(四)項之規定,依據《廣告法》第五十五條、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一)項、《江蘇省廣告條例》第五十二條規定,2022年4月,鹽都區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停止發布虛假廣告,處以罰款20萬元。
9. 濱海某醫院發布違法醫療廣告案。當事人于2022年10月29日通過微信公眾號發布標題為“關愛乳腺健康、做完美女人”文章中,發布“無需縫合、不留手術切口只有3-5毫米……可以通過一個切口切除,其對正常組織的損傷小,無任何異物殘留,感染風險顯著降低,同時手術時間短、疼痛輕,術后患者即可自由活動,是集‘無痛、微創、美容’三大優點于一身的乳腺治療微創技術。醫院目前還常規開展乳腺腫瘤切除術、乳腺癌改良根治術”醫療廣告,當事人發布含有功效、安全性的斷言或保證內容的醫療廣告的行為,違反了《廣告法》第九條第(三)項、第四十六條、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依據《廣告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一)項,2022年12月,濱海縣市場監管局決定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該廣告,并處以罰款22萬元。
10. 鹽城某婦產醫院發布違法醫療廣告案。當事人在其美 團網店發布標題為“薇薇I型無痛人流①無痛保宮②恢復快③傷害小”的醫療廣告。該廣告中包含“①無痛保宮②恢復快③傷害小”等表示效果的宣傳內容,違反了《廣告法》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二)項“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不得含有說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二)(十四)項,2022年10月,鹽城市市場監管局決定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該廣告,并處以罰款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