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23年4月7日,安徽省銅陵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發布2023年市市場監管局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公示(35號)。涉及銅官區蘇杭時代超市(柏莊香域店)銷售商品未明碼標價案。
序號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案件名稱 | 當事人 | 注冊號/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違法事實 | 行政處罰的內容 | 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處罰的機關名稱和日期 | 備注 |
1 | 銅市監處罰〔2023〕35號 | 銅官區蘇杭時代超市(柏莊香域店)銷售商品未明碼標價案 | 銅官區蘇杭時代超市(柏莊香域店) | 92340705MA8PLK7E22 | 周青 | 當事人一層商鋪電蚊香和殺蟲氣霧劑的銷售柜臺擺放的“槍手”電熱蚊香片、電熱蚊香液、殺蟲氣霧劑,“金陵”電熱蚊香片、電熱蚊香液等16種商品未按照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的規定明碼標價,注明商品的品名、價格等有關情況。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四十二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 處¥500元罰款。 | 主動履行,十五日內。
| 銅陵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4月4日 |
已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