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4月18日,湖北省襄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公開行政處罰案件信息(襄市監處罰〔2023〕56號),涉及襄陽嘉多藍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涉嫌生產銷售不合格“柴油車尾氣處理液”案。
案件名稱 | 襄陽嘉多藍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涉嫌生產銷售不合格“柴油車尾氣處理液”案 |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襄市監處罰〔2023〕56號 | |
行 政 處 罰 當事人 基 本 情 況 | 違法單位名稱或 違法自然人姓名 | 襄陽嘉多藍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社會信用代碼或 組織機構代碼 | 91420600MA48WKWF7C | |
法定代表人 (負責人)姓名 | 胡 帥 | |
違法事實 | 襄陽嘉多藍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涉嫌生產銷售不合格“柴油車尾氣處理液”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三十二條之規定。 | |
行政處罰依據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十條之規定予以處罰。 | |
行政處罰內容 | 罰款?? | |
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日期 | 2023年3月21日 | |
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機關名稱 | 襄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