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廣東省韶關市人民政府網站發布一條處罰信息,涉及曲江區馬壩鎮和家美食店,該店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期限公示或者報送年度報告的違法的行為被處罰。具體信息如下:
行政相對人名稱: | 曲江區馬壩鎮和家美食店 |
行政相對人類別: | 個體工商戶 |
行政相對人代碼: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工商注冊號組織機構代碼稅務登記號事業單位證書號社會組織登記證號92440205MA4WTH6C4H |
法人代表姓名: | 華** |
法定代表人證件類型: | |
法定代表人證件號碼: |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粵韶曲馬綜執當罰字〔2023〕214號 |
違法行為類型: | 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期限公示或者報送年度報告的違法的行為 |
違法事實: | 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六十三條“市場主體應當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報送上一年度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示。個體工商戶可以通過紙質方式報送年度報告,并自主選擇年度報告內容是否向社會公示。歇業的市場主體應當按時公示年度報告。”的規定 |
處罰依據: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七十條“市場主體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期限公示或者報送年度報告的,由登記機關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 |
處罰類別: | 罰款 |
處罰內容: | 罰款人民幣貳佰圓整(¥200.00) |
罰款金額(萬元): | 0.02 |
沒收違法所得、 沒收非法財物的金額: | |
暫扣或吊銷證照名稱及編號: | 營業執照,編號: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3/04/20 |
公示截止期: | 2024/04/20 |
處罰機關: | 韶關市曲江區馬壩鎮人民政府 |
數據來源單位: | 韶關市曲江區馬壩鎮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