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信用中國(廣東佛山)網站發布一條處罰信息,涉及佛山市南海區潘碧榆母嬰百貨店,該母嬰百貨店銷售標簽不符合規定的食品被處罰。具體信息如下:
行政處罰相對人類別 | 個體工商戶 |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2023〕(南)瀝綜執市監罰罰字79號 | |||||
處罰類別 | 警告;罰款;沒收非法財物 | |||||
罰款金額(萬元) | 0.5 | |||||
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的金額(萬元) | 0 | |||||
暫扣或吊銷證照名稱及編號 | ||||||
違法事實 | 佛山市南海區潘碧榆母嬰百貨店銷售標簽不符合規定的食品的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第(九)項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應予處罰,建議立案調查。 | |||||
處罰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 | |||||
處罰內容 | 1.警告;2.罰款人民幣伍仟圓整(¥5,000.00);3.沒收非法財物,5罐罐體標識“a2”的產品。 | |||||
違法行為類型 |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第(九)項 | |||||
行政相對人名稱 | 佛山市南海區潘碧榆母嬰百貨店 | |||||
行政相對人代碼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組織機構代碼 | 工商登記碼 | 稅務登記號 | 事業單位證書號 | 社會組織登記號 |
92440605MA54DJ2EXR | ||||||
法定代表人 | 潘** | |||||
法定代表人證件類型 | 身份證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 440****4384 |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3-04-24 | |||||
公示截止期 | 2026-04-24 | |||||
處罰機關 | 佛山市南海區大瀝鎮人民政府 | |||||
數據來源單位 | 佛山市南海區大瀝鎮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