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機票、選酒店、買門票……“五一”假期臨近,不少消費者早已制定好出行計劃。有數據顯示,今年國內“五一”游訂單相較2022年增長超7倍。“五一”旅游市場火熱,消費“避坑”不能少。四川、重慶、甘肅、青海4省市消費者組織聯合發布旅游消費典型案例并為消費者支招。
案例一:花1.8萬買手鐲后悔了,旅游消費莫沖動
消費者陳先生到阿壩州松潘縣自駕游期間,在某商場花費18600元買了一只和田玉手鐲,回家后覺得價格高且沒有看到產品密度數指數報告,要求退貨退款。經阿壩州松潘縣消委調解,經營者服務確實存在瑕疵且商場承諾“30天無理由退貨”,最終退還了全部價款并表示改善服務。
四川省消委提醒:2022年,四川省市場監管局、省消委印發《四川省線下實體店無理由退貨指引(試行)》,消費者旅游購物時可以先了解商家的售后政策,優先選擇承諾“線下無理由退貨”的商家,謹慎購買珠寶玉石、名貴中草藥等產品,寧錯過不買錯。
案例二:景區門票第二天就過期,看清產品詳情很重要
消費者黃女士前一晚通過美 團APP買了9張重慶某景區門票,第二天進景區時卻被告知已過期。原來黃女士通過APP下單時沒有注意“使用時間”的選項,結果默認為“當天使用”,而且產品銷售頁面也沒有相關提示,導致消費者忽略了使用時間。經消委會組織調解,該景區退回了消費者的全部購票款。
重慶市消委會提醒:消費者通過線上平臺購買商品或服務時,要仔細看詳情介紹,了解使用規則、使用時間以及其他限制條件等,尤其是景區門票、車票等時效性較強的商品。如有疑問要及時咨詢平臺客服或商家,以免造成經濟損失。
案例三:高速服務區買鹿茸,商家擅自“加料”強賣
外地消費者于先生在甘肅某高速服務區休息時,經路人推薦到土特產店選購鹿茸,粉碎過程中經營者未征得消費者同意擅自增加鹿茸數量,粉碎后價格高達7230元,并稱“不付款不準離開”,于先生付款后向甘肅省定西市消協求助。經調解,經營者存在擅自加料、強制交易等違規行為,最終退還了全部貨款。
甘肅省消協提醒:旅游景點商店強迫外地游客交易的新聞屢見不鮮,消費者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購買特產前要了解清楚價格、計價方式、使用方法或售后政策等,如合法權益被侵害,及時向當地消協或相關行政部門投訴。
案例四:通過短視頻平臺招攬旅游生意,無證被罰款
馬某在未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通過快手平臺招攬游客并組織赴省外旅游,開展旅行社業務經營活動。青海省西寧市大通回族土族自治縣文體旅游局責令其改正,沒收違法所得79800元并處罰款10000元。
青海省消協提醒:消費者選擇跟團游要選擇證照齊全的旅行社,簽訂內容完善的合同或協議,明確游玩景點、時間、費用、是否有自費項目以及違約責任等,口頭承諾也要寫進合同,警惕“不合理低價游、無資質旅行社、無資質導游”。
4省市消費者組織提醒廣大消費者,節假日消費過程中要注意妥善保管消費單據、電子交易記錄、聊天記錄等有效憑證。一旦發生消費糾紛,積極與商家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向當地消費者組織投訴,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