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閆冬)近日,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公布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北京四季惠民商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當事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被市場監管部門罰款。
京通市監處罰〔2023〕2076號顯示,經查,當事人在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于2月4日、5日銷售散裝食品,貨值金額為153.6元,違法所得81.92元。
北京市通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認為,當事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條第一款“國家對食品生產經營實行許可制度。從事食品生產、食品銷售、餐飲服務,應當依法取得許可。但是,銷售食用農產品和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許可。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的,應當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備案”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2018版)第一百二十二條第一款“違反本法規定,未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從事食品添加劑生產活動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以及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的規定,對當事人罰款5000元;沒收違法所得81.92元;責令其改正上述違法行為。
天眼查信息顯示,北京四季惠民商貿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8月成立,距今不到一年,注冊資本100萬人民幣。法定代表人為霍燕杰。經營范圍包括鮮蔬菜零售;新鮮水果零售;日用品銷售;化妝品零售;針紡織品銷售;服裝服飾零售;鞋帽零售;五金產品零售;家用電器銷售;計算器設備銷售;計算機軟硬件及輔助設備零售;通訊設備銷售;金屬材料銷售;電子產品銷售等。
在去年9月,該公司曾被通州區消防救援支隊罰款15000元。處罰事由為:該單位西側疏散通道擺放雜物,占用疏散通道30%,未當場改正;東側一處外窗設置鐵柵欄,未當場改正。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六條第一款第四項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