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為嚴格貫徹落實《反食品浪費法》,根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湖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制止餐飲浪費專項行動統一部署,武漢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組織查處了一批食品浪費違法案件。現將部分典型案件公布如下:
一、武漢市青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青山區錦琇美食城未制定防止食品浪費措施案
2023年3月23日,武漢市青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武漢市青山區錦琇美食城未制定防止食品浪費措施的違法行為,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經查,當事人作為單位食堂未制定防止食品浪費措施,違反了《反食品浪費法》第八條第一款相關規定。
武漢市青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九條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依法對其作出行政處罰。
二、武漢市江漢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武漢市川味堂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費案
2023年4月19日,武漢市江漢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武漢市川味堂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費的違法行為,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經查,當事人在餐飲服務中未主動提醒消費者防止食品浪費,未在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也未引導消費者按需適量點餐,違反了《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
武漢市江漢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依法對其作出行政處罰。
三、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段志華麻辣燙店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費案
2023年3月13日,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段志華麻辣燙店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費的違法行為,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經查,當事人在餐飲服務中未主動提醒消費者防止食品浪費,未在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也未引導消費者按需適量點餐,違反了《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
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依法對其作出行政處罰。
四、武漢市硚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硚口區李世臣餃子館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費案
2023年3月13日,武漢市硚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硚口區李世臣餃子館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費的違法行為,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經查,當事人未在其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未主動引導消費者按需適量點餐,其行為違反了《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武漢市硚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之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依法對其作出行政處罰。
五、武漢市洪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武漢上菜呷飯街道口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費案
2023年4月14日,武漢市洪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武漢上菜呷飯街道口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費的違法行為,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經查,當事人在餐飲服務中未主動提醒消費者防止食品浪費,未在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也未引導消費者按需適量點餐,違反了《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
武漢市洪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依法對其作出行政處罰。
六、武漢市蔡甸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蔡甸區山溝溝美食店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費案
2023年4月18日,武漢市蔡甸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蔡甸區山溝溝美食店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費的違法行為,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經查,當事人在餐飲服務中未主動提醒消費者防止食品浪費,未在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也未引導消費者按需適量點餐,違反了《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
武漢市蔡甸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依法對其作出行政處罰。
七、武漢市東西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東西湖區武漢明堂家宴餐飲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費案
2023年3月23日,武漢市東西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武漢明堂家宴餐飲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費的違法行為,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經查,當事人作為餐飲服務提供者,在經營中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其經營場所未在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違反了《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
武漢市東西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依法對其作出行政處罰。
八、武漢市漢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漢陽區武漢睿景拾光外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費案
2023年4月12日,武漢市漢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武漢睿景拾光外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費的違法行為,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經查,當事人作為餐飲服務提供者,在經營中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其經營場所未在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違反了《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
武漢市漢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依法對其作出行政處罰。
(來源:武漢市場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