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據信用中國(湖南)網站消息,近日,湖南省長沙市雨花區應急管理局對湖南省省點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作出行政處罰。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湘長雨花)應急罰﹝2023﹞13號。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湘長雨花)應急罰﹝2023﹞13號 |
處罰類別 | 罰款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3-05-09 |
處罰內容 | 給予人民幣陸拾伍萬元整罰款的行政處罰 |
罰款金額(萬元) | 65.0 |
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的金額(萬元) | 0.0 |
暫扣或吊銷證照名稱及編號 | |
違法行為類型 | 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 |
違法事實 | 2022年11月17日5時50分許,在長沙市雨花區花侯路黎錦苑小區對面路段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輛牌照為ADF1188的輕型箱式貨車與一輛無牌三輪車摩托車發生碰撞,造成2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后,雨花區人民政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等有關法律法規,依法成立了事故調查組,事故調查組按照“四不放過”和“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通過現場勘驗、查閱資料、調查取證等,認定了事故的性質和責任,提出了對有關責任人員的處理建議,并針對事故原因及暴露的問題,提出了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議。經事故調查組依法調查后,向區政府提交了《雨花區花侯路黎錦苑小區對面路段“11·17”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并經雨花區人民政府批復,湖南省省點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未對車輛及相關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和定期檢測,未按規定對駕駛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企業主體責任不落實,認定為該起一般生產安全事故的責任單位。我局于2023年4月10日對該單位立案調查,對該單位有關人員進行調查詢問并調閱相關資料查實違法行為 |
處罰依據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參照《湖南省安全生產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2022 版)》第一章第一節第四十條第二項的規定 |
處罰機關 | 長沙市雨花區應急管理局 |
處罰機關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11430111MB1562216A |
數據來源單位 | 長沙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數據來源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11430111MB1562216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