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5月15日,北京市房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北京中盛福興商貿有限公司作出行政處罰。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京房市監處罰〔2023〕721號。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京房市監處罰〔2023〕721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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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對人名稱 | 北京中盛福興商貿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對人類別 | 法人及非法人組織 | |
行政相對人代碼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91110111MA004GTC5N |
工商注冊號 | 110111604081938 | |
組織機構代碼 | —— | |
稅務登記號 | —— | |
事業單位證書號 | —— | |
社會組織登記證號 | —— | |
相對人證件號碼 | —— | |
法定代表人 | 崔春艷 | |
違法行為類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三條第一款 | |
違法事實 | 經調查,當事人在北京市房山區琉璃河鎮任營村22號的經營場所內所經營的“三全牌灌湯水餃”未向消費者公示經營價格,未按規定實施明碼標價行為; | |
處罰依據 | 《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十三條第(一)項 | |
處罰類別 | 罰款 | |
處罰內容 | 現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決定處罰如下:罰款:1500元; | |
罰款金額(萬元) | 0.15 | |
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的金額(萬元) | —— | |
暫扣或吊銷證照名稱及編號 | —— |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3-05-15 | |
處罰有效期 | 2099-12-31 | |
公示截止期 | 2023-08-15 | |
處罰機關 | 北京市房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
備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