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信用中國(廣東佛山)網站發布一條處罰信息,涉及佛山市御之峰裝飾工程設計有限公司,該公司未按照規定報送企業年度報告。具體信息如下:
行政處罰相對人類別 | 法人及非法人組織 |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佛禪南市監罰字〔2023〕37號 | |||||
處罰類別 | 罰款 | |||||
罰款金額(萬元) | 0.5 | |||||
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的金額(萬元) | ||||||
暫扣或吊銷證照名稱及編號 | ||||||
違法事實 | 未按照規定報送企業年度報告 | |||||
處罰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七十條 | |||||
處罰內容 | 罰款人民幣伍仟圓整 | |||||
違法行為類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六十三條第一款 | |||||
行政相對人名稱 | 佛山市御之峰裝飾工程設計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對人代碼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組織機構代碼 | 工商登記碼 | 稅務登記號 | 事業單位證書號 | 社會組織登記號 |
91440604MA535MGAXY | ||||||
法定代表人 | 肖** | |||||
法定代表人證件類型 | 身份證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 360****0814 |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3-05-16 | |||||
公示截止期 | 2024-05-16 | |||||
處罰機關 | 佛山市禪城區南莊鎮人民政府 | |||||
數據來源單位 | 佛山市禪城區南莊鎮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