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信用中國(廣東佛山)網站發布一條處罰信息,涉及佛山市常柏金屬制品有限公司,該公司未按規定報送年度報告。具體信息如下:
行政處罰相對人類別 | 法人及非法人組織 |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佛禪石市監處罰〔2023〕13號 | |||||
處罰類別 | 罰款 | |||||
罰款金額(萬元) | 0.3 | |||||
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的金額(萬元) | ||||||
暫扣或吊銷證照名稱及編號 | ||||||
違法事實 | 未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六十三條第一款“市場主體應當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報送上一年度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示。”的規定,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報送上一年度年度報告 | |||||
處罰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七十條規定 | |||||
處罰內容 | 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作出如下行政處罰:罰款3000元。 | |||||
違法行為類型 | 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六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 | |||||
行政相對人名稱 | 佛山市常柏金屬制品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對人代碼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組織機構代碼 | 工商登記碼 | 稅務登記號 | 事業單位證書號 | 社會組織登記號 |
91440604MA54WMCF3H | ||||||
法定代表人 | 肖** | |||||
法定代表人證件類型 | 身份證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 440****0042 |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3-05-16 | |||||
公示截止期 | 2026-05-16 | |||||
處罰機關 | 佛山市禪城區石灣鎮街道辦事處 | |||||
數據來源單位 | 佛山市禪城區石灣鎮街道辦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