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南山監管局公布一條行政處罰信息,涉及產燕子未經執業獸醫備案從事經營性動物診療活動案。具體信息如下: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深市監南處罰〔2023〕稽63號 |
處罰名稱: | 產燕子未經執業獸醫備案從事經營性動物診療活動案 |
處罰類別1: | 罰款;沒收違法所得 |
處罰類別2: | |
處罰事由: | 畜牧違法行為 |
處罰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第十一章法律責任/第一百零六條/第一款違反本法規定,未經執業獸醫備案從事經營性動物診療活動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動物診療活動,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對其所在的動物診療機構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
處罰結果: | 罰款3000元;沒收違法所得 |
行政相對人名稱: | 產** |
行政相對人代碼: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組織機構代碼工商登記碼稅務登記號居民身份證號碼 |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姓名: |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3-05-16 |
處罰機關: |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南山監管局 |
地方編碼: | |
當前狀態: | |
備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