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5月17日,北京市房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北京優貨棧禮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作出行政處罰。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京房市監處罰〔2023〕738號。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京房市監處罰〔2023〕738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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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對人名稱 | 北京優貨棧禮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對人類別 | 法人及非法人組織 | |
行政相對人代碼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91110111MAC0URTW2B |
工商注冊號 | 110111034456982 | |
組織機構代碼 | —— | |
稅務登記號 | —— | |
事業單位證書號 | —— | |
社會組織登記證號 | —— | |
相對人證件號碼 | —— | |
法定代表人 | 王亞麗 | |
違法行為類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三條第一款 | |
違法事實 | 2023年3月13日,我局執法人員到北京市房山區辛瓜地路12號院2號樓1層5119進行現場檢查,當事人店內擺放銷售的 “國窖1573(38%vol 500ml)”、“(水晶)劍南春(38%vol 500ml)”白酒未明碼標價,執法人員對現場情況進行拍照取證。經詢問調查了解,當事人因店內貨品較多,疏忽遺漏導致未明碼標價,當事人系首次違法,無違法所得。 | |
處罰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四十二條 | |
處罰類別 | 罰款 | |
處罰內容 | 決定處罰如下:罰款:1000元; | |
罰款金額(萬元) | 0.1 | |
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的金額(萬元) | —— | |
暫扣或吊銷證照名稱及編號 | —— |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3-05-17 | |
處罰有效期 | 2099-12-31 | |
公示截止期 | 2023-08-17 | |
處罰機關 | 北京市房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
備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