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23年5月12日,北京市東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北京頌華思夢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當事人:北京頌華思夢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主體資格證照名稱:營業執照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110101MA7GRECB6J
住所(住址):北京市東城區青龍胡同1號4層406
法定代表人:唐天宇
2022年02月17日,本局接到舉報線索,稱北京頌華思夢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涉嫌提交虛假住所證明材料取得公司登記。2022年03月16日,本局對當事人北京頌華思夢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予以立案調查。本案未采取行政強制措施。
經查,北京頌華思夢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頌華思夢公司”)成立于2022年01月27日,法定代表人為唐天宇。經向北京市規劃自然資源委東城分局查證,無法查到頌華思夢公司住所地址坐落房屋產權登記的情況。因此,當事人在設立登記時提交的住所證明材料中《房屋所有權證》涉嫌為虛假材料。當事人已于2022年03月01日被我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并予以公示公告。
上述事實,主要有當事人設立登記檔案、《協助調查函》(京東市監市場一協字[2022]009號)及北京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員會東城分局回函等證據證明。
本局在北京市東城區政府網站通過公告送達的方式于2023年05月05日向當事人送達了《行政處罰告知書》,告知當事人本局擬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依據、內容以及當事人依法享有的陳述權、申辯權。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未提出陳述、申辯意見。
本局認為,當事人上述行為屬于提交虛假材料取得公司登記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條的規定,現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決定處罰如下:罰款50000元。
當事人應自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可以以現金方式到就近銀行繳納罰沒款;如在銀行開設賬戶,也可以轉賬方式到銀行繳納罰沒款。逾期不繳納罰款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七十二條的規定,本局將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并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你(單位)如不服本行政處罰決定,可以在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六個月內依法向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期間,行政處罰不停止執行。
北京市東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0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