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據信用中國(江西九江)網站消息,近日,江西省瑞昌市交通運輸局對瑞昌市鑫業物流有限公司作出行政處罰。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瑞昌交超罰〔2023〕0265號。
行政相對人名稱: | 瑞昌市鑫業物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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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瑞昌交超罰〔2023〕0265號 |
違法行為類型: | 擅自超限運輸行駛公路 |
違法事實: | 2023年05月21日22時00分,本機關治超四組執法人員在瑞昌市碼頭鎮沿江大道路口處進行執法檢查時,發現瑞昌市鑫業物流有限公司駕駛員張國春駕駛贛GE1101重型自卸貨車運載石沙從湖北省陽新縣楓林鎮往瑞昌市碼頭鎮發展一路方向行駛,被當場查獲。經現場檢測,該車的車貨總重42.16噸,限重31噸,超限11.16噸,超限率36%,當事人對稱重結果無異議。 |
處罰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七十六條第(五)項、《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六十四條、《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第四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 |
處罰類別: | 罰款 |
處罰內容: | 罰款人民幣伍仟伍佰元整 |
罰款金額(萬元): | 0.55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3-05-22 |
處罰機關: | 瑞昌市交通運輸局 |
數據來源單位: | 瑞昌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 |
數據來源單位代碼: | 12360481MB1F9329X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