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制止食品浪費對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倡導社會文明、建設節約型社會具有重要意義。安徽省合肥市市場監管部門深入貫徹落實市場監管總局和省局關于開展制止餐飲浪費專項行動的有關要求,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制止餐飲浪費專項行動,從嚴從速查處相關違法行為,堅決遏制“舌尖上的浪費”。現將執法行動中相關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一、肥西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肥西縣秦風漢韻土菜館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案
2023年4月17日,肥西縣市場監管局對肥西縣秦風漢韻土菜館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的違法行為,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2023年4月12日,肥西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位于合肥市肥西縣上派鎮肥光路南郢小區西門40-47號門面房的肥西縣秦風漢韻土菜館進行檢查。發現當事人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未在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依據《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肥西縣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對其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二、合肥市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查處合肥包河區葛某私房菜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案
2023年3月14日,合肥市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對合肥包河區葛某私房菜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的違法行為,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2023年3月14日,合肥市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在市場監督檢查中,發現合肥市包河區葛某私房菜未在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未能正確履行反食品浪費提醒義務。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依據《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合肥市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支隊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對其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三、合肥高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合肥高新區某傳媒有限公司食堂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費案
2023年4月13日,合肥高新區市場監管局對合肥高新區某傳媒有限公司食堂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費的違法行為,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2023年4月13日,合肥高新區市場監管局在日常檢查中,發現轄區內合肥高新區某傳媒有限公司食堂未在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未能正確履行反食品浪費提醒義務。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依據《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合肥高新區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對其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四、長豐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長豐縣羅塘鄉舒心飯店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案
2023年4月3日,長豐縣市場監管局對長豐縣羅塘鄉舒心飯店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的違法行為,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2023年4月3日,長豐縣市場監管局對長豐縣羅塘鄉舒心飯店進行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沒有在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依據《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長豐縣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對其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五、廬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合肥早眾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未引導消費者按需適量點餐案
廬陽區市場監管局對合肥早眾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未引導消費者按需適量點餐的違法行為,擬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2023年4月7日,廬陽區市場監管局對位于合肥市廬陽區四里河與潛山路交口美好薈商場1F102B的德克士漢堡炸雞合肥萬科店(合肥早眾餐飲管理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發現該店在“餓了么”外賣平臺的起送價為50元,但該店銷售的單品以及單人優惠套餐中很多餐品售價均未超過50元,且該店附近同品類商家起送價均為0-20元,該店起送價明顯超出同類店鋪,該店也未在“餓了么”外賣平臺店鋪頁面上向消費者提供關于食品分量、規格或者建議消費人數等信息,沒有在頁面上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依據 《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廬陽區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并對當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六、蜀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合肥市精尚餐飲有限公司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案
2023 年4月10日,蜀山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合肥市精尚餐飲有限公司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的違法行為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2023年4月10日,蜀山區市場監管局在開展反餐飲浪費專項行動中,發現合肥市精尚餐飲有限公司在經營場所內未張貼、擺放反食品浪費的相關標識、標語,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費。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依據《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蜀山區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對其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來源:合肥市場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