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整頓和規范貿易結算計量器具電子秤的經銷和使用,強化民生計量監管,切實保障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營造公平計量消費環境,貴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在全市范圍開展重點區域計量器具缺斤少兩問題專項整治。為充分發揮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引導經營者加強自律,依法誠信經營,現公布一批計量違法典型案例。
1.南明區戴某龍蝦店使用不合格計量器具案。2023年5月25日,南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二七路小吃街開展重點區域計量器具缺斤少兩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檢查發現貴陽鴻通運輸購物中心L1B15-1號的南明區戴某龍蝦店涉嫌使用未經檢定的不合格計量器具,執法人員責令該店停止違法行為,并立案調查。
2.南明區徐某使用不合格計量器具案。2023年5月25日,南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二七路小吃街開展重點區域計量器具缺斤少兩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檢查發現二七路38-39號攤位的徐某涉嫌使用未經檢定的不合格計量器具,執法人員責令該店停止違法行為,并立案調查。
3.花溪區朱某小吃店使用不合格計量器具案。2023年5月26日,花溪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花溪區朱某小吃店進行執法檢查。執法人員放置1千克標準砝碼對該店使用的電子秤進行稱量,稱量顯示為1.1千克,該店涉嫌使用不合格計量器具。執法人員責令該店停止違法行為,并立案調查。
4.某大學一食堂水果撈店使用不合格計量器具案。2023年5月9日,貴安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某大學一食堂水果撈店進行執法檢查。執法人員放置5千克的標準砝碼對該店使用的電子秤進行稱重,稱重顯示為10.5斤,以市斤作為計量結算單位,不符合國家法定單位要求,該店涉嫌使用不合格計量器具。執法人員責令該店停止違法行為,并立案調查。
5.觀山湖區某水產超市使用不合格計量器具案。2023年4月25日,觀山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觀山湖區某水產超市進行執法檢查。執法人員放置2千克標準砝碼對該超市使用的電子秤進行稱量,稱量顯示為2.2千克,該超市涉嫌使用不合格計量器具。執法人員責令該超市停止違法行為,并立案調查。
6.修文縣某烤魚店涉嫌使用不合格計量器具案。2023年4月18日,修文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修文縣某烤魚店進行執法檢查。執法人員放置5千克標準砝碼對該店使用的電子秤進行稱量,按“單價1”鍵稱量顯示為5.25千克,按“單價2”鍵稱量顯示為5.5千克,按“單價3”鍵稱量顯示為5.75千克,該店涉嫌使用不合格計量器具。執法人員責令該店停止違法行為,并立案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