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湖北省黃石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支隊對湖北某某咨詢有限公司發布的達人探店推廣短視頻未標示“廣告”的行為作出責令改正,并處罰款1萬元的行政處罰,打響了該市整治互聯網廣告亂象保護消費者權益的“第一槍”。
據悉,湖北某某咨詢有限公司是某社交平臺授權服務商,通過與相關商戶簽訂互聯網廣告推廣協議后,尋找達人為商家拍攝相關探店短視頻,在達人平臺號附加購物鏈接后進行發布。但相關推廣短視頻并未標示“廣告”,消費者通過短視頻附加的購物鏈接產生消費后,該公司從商家處提取一定比例的傭金作為推廣費用。
按照今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互聯網廣告管理辦法》第九條第三款規定,通過知識介紹、體驗分享、消費測評等形式推銷商品或者服務,并附加購物鏈接等購買方式的,廣告發布者應當顯著標明“廣告”。
該公司在新規實施后,對此充耳不聞,連續發布了多個推廣短視頻并附帶購物鏈接,且未標示“廣告”,構成了發布不具有可識別性廣告的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九條和《互聯網廣告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執法人員依法給予該公司行政處罰。
下一步,黃石市市場監管局將開展互聯網廣告專項整治行動,建立健全“探店”廣告監測制度,完善監測措施,及時發現和依法查處違法廣告行為,同時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引入社會監督力量,共同規范“探店”行為。
市場監管部門再次提醒,對于當前遍布各大社交及媒體平臺的“達人探店”“達人種草”“達人體驗”類短視頻,只要同時附上鏈接實現跳轉購買,明確屬于互聯網廣告,就必須標明“廣告”字樣,不得誤導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