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閆冬)近日,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深圳市家和生活超市有限公司因銷售過期食品(調味料)被市場監管部門處罰。
深市監羅處罰〔2023〕東湖35號顯示,該公司被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羅湖監管局罰款500元;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處罰事由為:食品違法行為。處罰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九章法律責任/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并可以沒收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五)生產經營標注虛假生產日期、保質期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行政處罰信息還顯示,處罰決定日期為2023年5月29日。該公司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為許進秋。
天眼查信息平臺顯示,深圳市家和生活超市有限公司此前也曾因食品違法行為被市場監管部門罰款500元。該行政處罰信息顯示,2021年5月6日,市場監管部門接到消費者投訴舉報線索,反映2021年4月30日在當事人處購買到過期食品“游世佳族紅豆爆醬面包”1包。執法人員隨后到當事人經營場所檢查,未現場發現貨架上有“游世佳族紅豆爆醬面包”在售。2021年5月8日,當事人到東湖所接受詢問調查,承認銷售過期食品的違法事實,并提交相關證據材料。經查實,當事人于2021年4月30日銷售的“游世佳族紅豆爆醬面包”,生產日期2020年10月13日,保質期為120天,銷售時已過期。該批次“游世佳族紅豆爆醬面包”共進貨5包,其他4包在保質期內銷售完,沒有庫存。上述“游世佳族紅豆爆醬面包”進貨價為2.3元/包,銷售價為4.5元/包,本案貨值金額為4.5元,違法所得為2.2元。
公開資料顯示,深圳市家和生活超市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0月,注冊資本100萬人民幣。經營范圍包括日用品、水果、蔬菜、禽畜生肉、蛋、水產品、母嬰用品、玩具、鞋、服裝、保健用品、文化用品、體育用品、文具的銷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