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發布一條處罰信息,涉及北京順天府商貿有限公司。具體信息如下: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京西市監處罰〔2023〕424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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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對人名稱 | 北京順天府商貿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對人類別 | 法人及非法人組織 | |
行政相對人代碼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91110109700083329P |
工商注冊號 | 110109004915081 | |
組織機構代碼 | —— | |
稅務登記號 | —— | |
事業單位證書號 | —— | |
社會組織登記證號 | —— | |
相對人證件號碼 | —— | |
法定代表人 | 崔* | |
違法行為類型 |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十三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十三條第二款 | |
違法事實 | 經查,當事人于2022年9月18日至2022年1月20日從北京天平朝暉經貿有限公司分多批次購進標稱安徽天添塑業有限公司生產的規格為Y-9581 800ml高度46mm的錫紙燒烤方盒100包。當事人購進之后將上述產品用于在當事人所屬北京順天府商貿有限公司第二十分店、北京順天府商貿有限公司第十四分店、北京順天府商貿有限公司第七分店銷售,銷售價格是14.9元/包。截止2023年2月15日,共售出79包,銷售額共計1177.1元。當事人收到檢驗報告后,未能對產品主動召回,剩余上述產品21包,其中有2包為備樣封存在當事人經營場所,另有19包已經退貨給供貨商。扣除當事人購進成本、應繳稅金,當事人獲利307.61元。上述產品貨值金額共1490元。 | |
處罰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 | |
處罰類別 | 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 |
處罰內容 | 現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決定處罰如下:罰款:2235元;沒收違法所得:307.61元;沒收非法財物; | |
罰款金額(萬元) | 0.2235 | |
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的金額(萬元) | 0.033741 | |
暫扣或吊銷證照名稱及編號 | —— |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3-06-12 | |
處罰有效期 | 2099-12-31 | |
公示截止期 | 2023-09-12 | |
處罰機關 | 北京市西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
備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