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據北京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總隊網站6月12日消息,近日,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對上海笑興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作出行政處罰:罰款7萬元。
處罰事由:擅自從事營業性演出經營活動;處罰依據:《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和《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五十三條。
行政相對人名稱: | 上海笑興文化傳媒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賀曉曦 |
處罰類別: | 罰款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3-06-01 |
處罰事由: | 擅自從事營業性演出經營活動 |
處罰依據: | 《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和《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五十三條 |
處罰結果: | 罰款人民幣柒萬元。 |
處罰機關: |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
當前狀態: | 正常 |
處罰決定書文號: | (京)文執罰〔2023〕第200042號 |
行政相對人代碼: | 91310112MA1GDBKJ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