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上海市市場監管局公布侵犯商業秘密典型案例。具體信息如下:
徐某及上海恒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單位侵犯商業秘密系列案
普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經查,徐某擔任上海某置業有限公司成本總監一職,其對該公司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2020年至2022年期間,徐某違反保密義務擅自向上海恒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上海意同環境建設有限公司、上海和之鐵地基工程有限公司三家投標單位披露上海某置業有限公司項目招投標的標書標底價格、工程清單、價格清單以及相關圖紙等商業信息,共涉及該公司7個商業秘密。涉案三家投標單位將獲取的商業秘密用以生產經營。
本案四個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的規定,構成侵犯他人商業秘密的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一條的規定,按照密點分布,被披露的商業秘密個數和泄密項目的標底金額,本著過罰相當的原則,普陀區市場監管局于近期對四個當事人作出合計罰沒130余萬元的行政處罰。
侍某某侵犯他人商業秘密案
松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A公司舉報稱其前員工侍某某及B公司涉嫌侵犯其商業秘密。經查,侍某某于2010年5月起在A公司擔任技術總監一職,期間每年均簽訂保密協議。2020年7月,侍某某自A公司離職,并入職B公司。侍某某離職時違背相關約定,擅自帶走A公司研發的用于設計水冷板流道的數學模型,并私下用于對B公司水冷板技術參數的驗證。經鑒定,上述數學模型為A公司合法持有的商業秘密。
侍某某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的規定,構成侵犯他人商業秘密的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一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松江區市場監管局于2023年1月對侍某某作出罰款10萬元整的行政處罰。
上海熹賈精密技術有限公司及陳某侵犯商業秘密案
奉賢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7月,奉賢區局收到權利人深圳某密封技術有限公司舉報,反映上海熹賈精密技術有限公司存在侵犯權利人商業秘密的行為。經查,2020年7月,熹賈公司為了解深圳密封技術有限公司報給重慶客戶同類產品的價格,聯系了時任該公司重慶區域銷售代表陳某,要求其提供相關產品價格表。后熹賈公司從陳某處獲取了存儲上述文件的U盤,并根據該價格表以調低競品價格的方式取得了對權利人客戶的競爭優勢。
上海熹賈精密技術有限公司及陳某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的規定,構成侵犯他人商業秘密的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一條的規定,奉賢區市場監管局于2022年9月分別對熹賈公司及陳某作出罰款40萬元和罰款15萬元的行政處罰。
(來源:上海市市場監管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