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某酒店發布違法廣告被立案查處
2023年2月23日,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執法人員在開展酒店廣告網絡監測時發現,某酒店在飛豬等線上發布含有“酒店位于某某大道,是北海世界級人居地標建筑”“全部高層一線海景房”等內容的廣告,線下發布的廣告中含有“全部一線觀海房 2019-2020年北海市美 團 網評定 全國點評數量排名第一名 銷售間夜排名第一名用戶評分排名第一名 曝光瀏覽排名第一名”等用語。北海市海城區市場監管局組織執法人員進行核查,經核實,該酒店內客房并非都是一線海景房,酒店也無法提供上述廣告內容有效證明材料,構成發布與實際情況不符、引人誤解的違法廣告的行為,該行為違反了《廣告法》相關規定,北海市海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其立案查處。
二、某旅館未按規定對所提供服務公示標明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被立案查處
2023年5月1日,北海市海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位于北海市海城區冠嶺路的某旅館開展執法檢查。現場檢查發現該旅館正常對外營業,但在其營業場所未對住宿客房價格進行明碼標價。經查實,該旅館構成未按規定對所提供服務公示標明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的違法行為,該行為違反了《價格法》相關規定,北海市海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其立案查處。
三、某酒店存在價格欺詐行為被立案查處
2023年4月29日,北海市海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消費者投訴稱其日前通過網絡平臺預訂了4月28日某酒店的客房,當日到店后被酒店以“預訂的房型已滿無法辦理入住”為由拒續接待入住。北海市海城區市場監管局立即組織執法人員到該酒店進行核查。經查實,該酒店上述行為違反了《價格法》和《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的相關規定,構成“無正當理由拒絕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價格承諾”的價格欺詐違法行為,北海市海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其立案查處。
(來源:北海市場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