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坪山監管局公布一條行政處罰信息,涉及深圳市康思得蛋白質工程有限公司銷售標簽不符合法律規定的食品案。具體信息如下: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深市監坪處罰〔2023〕坑梓41號 |
處罰名稱: | 深圳市康思得蛋白質工程有限公司銷售標簽不符合法律規定的食品案 |
處罰類別1: | 沒收違法所得;罰款 |
處罰類別2: | |
處罰事由: | 食品違法行為 |
處罰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九章法律責任/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并可以沒收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二)生產經營無標簽的預包裝食品、食品添加劑或者標簽、說明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劑;,深圳經濟特區食品安全監督條例/第六章法律責任/第一百一十五條食品生產經營者違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受到罰款處罰的,市場監管部門應當同時對第一責任人處罰款金額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款。 |
處罰結果: | 沒收違法所得;罰款5000元;對相關責任人施軍處罰款500元 |
行政相對人名稱: | 深圳市康思得蛋白質工程有限公司 |
行政相對人代碼: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組織機構代碼工商登記碼稅務登記號居民身份證號碼9144030070842137XJ |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姓名: | 施*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3-06-20 |
處罰機關: |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坪山監管局 |
地方編碼: | |
當前狀態: | |
備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