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6月27日,北京市延慶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北京春輝光線商貿有限公司作出行政處罰。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京延市監處罰〔2023〕426號。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京延市監處罰〔2023〕426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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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對人名稱 | 北京春輝光線商貿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對人類別 | 法人及非法人組織 | |
行政相對人代碼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91110229MA01U8H601 |
工商注冊號 | 110229029302060 | |
組織機構代碼 | —— | |
稅務登記號 | —— | |
事業單位證書號 | —— | |
社會組織登記證號 | —— | |
相對人證件號碼 | —— | |
法定代表人 | 顏庭璽 | |
違法行為類型 |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2015修正)》第九條第一款 | |
違法事實 | 京春輝光線商貿有限公司使用超過計量檢定周期的未按照規定申請檢定的屬于強制檢定范圍的計量器具,其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第九條第一款的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對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器具,部門和企業、事業單位使用的最高計量標準器具,以及用于貿易結算、安全防護、醫療衛生、環境監測方面的列入強制檢定目錄的工作計量器具,實行強制檢定。未按照規定申請檢定或者檢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 |
處罰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2015修正)》第二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2018版》第四十三條 | |
處罰類別 | 罰款 | |
處罰內容 | 現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決定處罰如下:罰款:500元; | |
罰款金額(萬元) | 0.05 | |
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的金額(萬元) | —— | |
暫扣或吊銷證照名稱及編號 | —— |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3-06-27 | |
處罰有效期 | 2099-12-31 | |
公示截止期 | 2023-09-27 | |
處罰機關 | 北京市延慶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
備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