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永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轄區內的多個夜(集)市開展計量器具專項檢查,嚴厲打擊缺斤少兩等計量違法行為,維護市場正常秩序,保障全市消費者權益。
執法人員重點檢查了攤販所使用的電子計價秤計量性能是否合格、是否經過強制檢定、是否貼有檢定合格標簽,是否存在人為作弊和破壞計量器具準確度的現象,嚴厲打擊缺斤少兩的行為。此次行動出動執法人員205人次,檢查水產、水果、蔬菜攤販電子臺秤286臺,查獲“作弊秤”14臺、無鉛封的電子計量秤6臺,執法人員予以當場沒收并立案處理。
就是說,根據電子衡器是利用物體在重力作用下彈性體產生變形來測定重力的量值的原理,稱重的結果反映了一定質量的物體所受重力的大小,因此各地重力加速度值不同,也會使同一臺秤在兩地之間的示值不同引起誤差。
電子計價秤的違規行為有哪些?
1.使用未經檢定、檢定不合格或者超過檢定周期的電子計價秤的行為;
2.利用電子計價秤進行計量作弊的行為;
3.擅自涂改強檢合格標簽的行為;
4.擅自破壞或拆下鉛封的行為;
5.農貿市場公平秤放置隱蔽處的行為。
以上都屬于電子計價秤違規使用行為。其中利用電子計價秤進行計量作弊的行為最為常見。
Q1 為了防止自己的權益遭到侵害,我們應該如何防電子計價秤作弊呢?
1.購物前注意電子計價秤是否貼有強制檢定合格標志,并處于有效期內。
2.購物后及時到“公平秤”處復秤,購買活禽、活魚等商品時,要在宰殺前復秤。
3.商品稱重前,電子秤的重量顯示值應為零。
4.商品稱重后,可用隨身攜帶的在“公平秤”上稱過的手機,放在電子秤上作比對。
5.商品應去皮稱重,尤其是去除厚重包裝物。
按照《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定量包裝商品的實際凈含量必須大于或等于定量包裝商品的標注凈含量。消費者在購買定量包裝商品時要注意是否足量,同時注意保管好購買商品的有效憑證,如發票、購物清單、收據等,以便發現問題時可作為投訴、索賠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