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發布一條處罰信息,涉及北京慧明盛旺商貿有限公司。具體信息如下: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京昌市監處罰〔2023〕764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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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對人名稱 | 北京慧明盛旺商貿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對人類別 | 法人及非法人組織 | |
行政相對人代碼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91110114MA7E2R2A1C |
工商注冊號 | 110114032478489 | |
組織機構代碼 | —— | |
稅務登記號 | —— | |
事業單位證書號 | —— | |
社會組織登記證號 | —— | |
相對人證件號碼 | —— | |
法定代表人 | 張** | |
違法行為類型 | 《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十三條第(九)項 | |
違法事實 | 經查,當事人在雪花清爽啤酒(生產日期2021年12月30日 保質期360天)過期后共銷售了4瓶,進貨價是2.75元一瓶,銷售價是4元一瓶;當事人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取得的違法所得為人民幣16元,貨值金額為人民幣16元。 | |
處罰依據 | 《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十三條第(九)項 | |
處罰類別 | 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 |
處罰內容 | 現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決定處罰如下:罰款:2600元;沒收違法所得:16元; | |
罰款金額(萬元) | 0.26 | |
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的金額(萬元) | 0.0016 | |
暫扣或吊銷證照名稱及編號 | —— |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3-07-04 | |
處罰有效期 | 2099-12-31 | |
公示截止期 | 2023-10-04 | |
處罰機關 | 北京市昌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
備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