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浙江省舟山市市場監管部門以保障民生為導向,聚焦群眾反映強烈、社會關注的突出問題,集中力量,重拳出擊,持續深入開展2023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亮劍2023”、“守護民生 護航經濟”綜合執法行動,依法查辦了一批與群眾利益息息相關的民生類違法案件。現將部分典型案件公布如下:
市局查處7家房產電銷企業未經消費者同意發送商業性信息案
2022年10月28日-2023年1月13日,舟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查處7家房產電銷企業未經消費者同意向消費者發送商業性信息違法系列案件,共作出罰款18.5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2年7月起,舟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針對消費者廣泛反映的經常接到房產推銷騷擾電話的問題,組織開展了打擊房產電銷企業侵害消費者個人信息違法行為專項執法行動,先后查獲當事人在內的房地產電話營銷單位共7家,涉案房產推銷電話撥打數420余萬條。經查,當事人在未經消費者同意的情況下,采用批量自動盲打電話方式推銷房產,即使用電腦軟件批量獲取消費者電話號碼,通過電腦端網頁自動撥號系統將所取得的電話號碼批量自動撥號,接通后由工作人員推銷房產項目等商業性信息。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三項之規定,依據《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第十四條、《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六條之規定對當事人進行處罰。
定海分局查處定海區小娟電瓶車行銷售不合格電動自行車案
2023年3月27日,舟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定海分局依法對定海區小娟電瓶車行銷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違法行為作出責令改正,沒收不合格電動自行車,并處罰款1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2年11月29日,舟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定海分局執法人員對當事人經營場所檢查發現,其待售的7輛電動自行車的鞍座長度明顯超長,涉嫌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遂本局對當事人立案調查。經查,當事人從他人處購入電動自行車改裝配件,擅自對上述電動自行車進行改裝并對外銷售;經檢驗機構檢驗,電動自行車多處尺寸限值均不符合GB17761-2018《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屬于不合格產品。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十三條的規定,舟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定海分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定海分局查處7家珠寶店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案
2023年1月13日,舟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定海分局依法對7家珠寶店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違法行為作出責令改正,沒收侵權商品37件,并處罰款12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2年11月16日,舟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定海分局接到舉報,會同香奈兒股份有限公司、愛馬仕國際、寶格麗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員對轄區7家珠寶店進行檢查,執法人員現場查獲涉嫌侵權的假冒寶格麗、愛馬仕、香奈兒珠寶飾品共21件及包16只等,遂該局對當事人立案調查。經權利人鑒定,上述商品系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產品。當事人購入并對外銷售假冒首飾制品及包,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的規定,舟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定海分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普陀分局查處向某涉嫌銷售含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食品案
2023年5月8日,舟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普陀分局依法對當事人向某銷售含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保健食品行為,作出沒收違法經營的腎寶片2盒,炮王19盒,蟻力神5盒,并處罰款10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2年6月1日,舟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普陀分局聯合公安機關對當事人經營的成人用品店進行檢查,現場發現當事人銷售若干腎寶片、炮王、蟻力神等預包裝食品。經食品藥品檢驗檢測機構檢測,上述被抽檢的腎寶片、炮王、蟻力神中含“西地那非”“他達拉非”。經查,當事人向某于2022年4月份左右,從上門推銷人員處購進腎寶片、炮王、蟻力神對外銷售。至案發,當事人銷售上述含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貨值金額為4408元,違法所得無法計算。當事人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項的規定,舟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普陀分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岱山縣局查處江某某銷售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水稻雜交種案
岱山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將江某某銷售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水稻雜交種案移送公安機關,目前已抓獲犯罪嫌疑人7名,搗毀制假窩點4處,涉案案值預估達到2000余萬元。
2022年10月10日,岱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四川某種業有限公司舉報,該公司的“宏發”圖形注冊商標被他人非法假冒使用,經查,2022年年初岱山縣秀山鄉某家庭農場經營者委托孫某某,向當事人以30元/斤的價格購進“宏發”牌水稻雜交種5200斤,共計支付貨款156100元。截至被查獲,上述“宏發”牌水稻雜交種均已用于種植和其他用途,未留有庫存,也無法提供外包裝。根據四川某種業有限公司出具的產品鑒定書,涉案的“宏發”牌水稻雜交種不屬于其公司生產。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規定,岱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將此案移送公安部門。
嵊泗縣局查處嵊泗菜園鎮偉達食品店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案
2023年6月2日,嵊泗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嵊泗縣偉達食品店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違法行為作出沒收侵權白酒1482瓶,并處罰款3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3年3月13日,嵊泗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依法對當事人經營場所開展檢查,現場發現當事人銷售的“牛欄山”陳釀白酒,其外包裝與真品有異,涉嫌假冒,遂于同日予以立案調查。經查,當事人為多賺取利潤,在明知道網絡商鋪進貨價格與市場進貨價格差異較大的情況下,仍通過淘 寶平臺、微信分三次購入假冒“牛欄山”陳釀白酒120箱,共1520瓶,爾后在店內加價銷售。經鑒定該些“牛欄山”陳釀白酒系侵犯北京順鑫農業股份有限公司牛欄山酒廠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當事人銷售侵犯“牛欄山”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白酒,其行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規定,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嵊泗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新城分局查處新城玖澤茶葉店違反食品安全和發布含疾病預防治療功能案
2022年11月30日,舟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新城分局依法對舟山市新城玖澤茶葉店生產標注虛假生產日期的食品、生產標簽不符合規定的食品、未按規定取得登記證從事食品小作坊生產活動和發布含疾病預防治療功能的食品廣告的違法行為作出責令改正、沒收涉案茶葉14種239餅餅茶13盒餅干茶、沒收違法所得0.45萬元、罰款4.6114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2年8月24日,舟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新城分局接舉報線索對當事人進行現場檢查,現場發現店內寫有含疾病治療、預防等廣告內容。另發現無廠名廠址的各類茶餅、餅干茶及未包裝裸茶餅、餅干茶、各類包裝紙、圓背貼紙、打碼機、自動連續封口機等。當事人未經登記使用自購包裝紙將自產裸裝茶餅進行包裝,并將原料制成日期作為生產日期標注至包裝紙上。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項、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三項、第七十三條第一款和《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店小食雜店和食品攤販管理規定》第二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屬生產標注虛假生產日期的食品、生產標簽不符合規定的食品、未按規定取得登記證從事食品小作坊生產活動和發布含疾病預防治療功能的食品廣告的違法行為,舟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新城分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
普陀山分局查處普陀山合意食府虛假宣傳案
2023年4月25日,舟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普陀山分局對普陀山合意食府虛假宣傳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人民幣15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3年3月5日,舟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普陀山分局根據網絡輿情線索,對當事人普陀山合意食府進行檢查,發現當事人存在虛假宣傳其所提供商品的違法行為。經查,自2023年年初開始,當事人在經營中將店中標稱的海鮮“紅魚”(學名“眼斑擬石首魚”,外形與大黃魚相似)當做“黃魚”向消費者出售,且記錄在點菜單上的品名均為黃魚。另查明,當事人在美 團平臺上所銷售的338元的餐飲套餐中,點擊其中菜品“蔥油黃魚”后,跳轉的詳細介紹頁面顯示的菜品品名為“蔥油大黃魚”;而該菜品的實際使用魚類為鱸魚或者小梅魚,并非大黃魚。當事人自2023年年初開始的經營中從未進購過養殖大黃魚和野生大黃魚作為菜品經營使用。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屬虛假宣傳行為,舟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普陀山分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