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發布一條處罰信息,涉及北京順家生活超市連鎖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具體信息如下: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京順市監處罰〔2023〕2751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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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對人名稱 | 北京順家生活超市連鎖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 | |
行政相對人類別 | 法人及非法人組織 | |
行政相對人代碼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91110113MA01WH7E8N |
工商注冊號 | 110113029656368 | |
組織機構代碼 | —— | |
稅務登記號 | —— | |
事業單位證書號 | —— | |
社會組織登記證號 | —— | |
相對人證件號碼 | —— | |
法定代表人 | 朱** | |
違法行為類型 |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2018版)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十)項 | |
違法事實 | 你(單位)共購進該批次裕道府長粒香米4袋,進貨價格為45元/袋,進貨日期2022年2月11日,共購進該批次北郎中家庭專用粉3袋,進貨價格為45元/袋,進貨日期2022年7月11日,供貨商均為北京金盛永和貿易有限公司,有進貨票、供貨商資質及供貨商提供的檢驗報告。該批次裕道府長粒香米銷售價格為55元/袋,已全部銷售完畢,其中3袋銷售時沒過期,1袋過期的裕道府長粒香米銷售給投訴舉報人;該批次北郎中家庭專用粉銷售價格為49元/袋,已全部銷售完畢,其中2袋銷售時沒過期,1袋過期的北郎中家庭專用粉銷售給投訴舉報人。你(單位)銷售該批次過期裕道府長粒香米和北郎中家庭專用粉貨值金額104元,獲違法所得104元。你(單位)經營場所面積約400平方米,其中銷售食品面積約200平方米。 | |
處罰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2021版)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五)項 | |
處罰類別 | 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 |
處罰內容 | 現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決定處罰如下:罰款:17000元;沒收違法所得:104元; | |
罰款金額(萬元) | 1.7 | |
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的金額(萬元) | 0.0104 | |
暫扣或吊銷證照名稱及編號 | —— |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3-07-06 | |
處罰有效期 | 2099-12-31 | |
公示截止期 | 2023-10-06 | |
處罰機關 | 北京市順義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
備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