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發布一條處罰信息,涉及北京富華旺小賣部。具體信息如下: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京平市監處罰〔2023〕218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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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對人名稱 | 北京富華旺小賣部 | |
行政相對人類別 | 個體工商戶 | |
行政相對人代碼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92110117MA00DQF554 |
工商注冊號 | 110117600189804 | |
組織機構代碼 | —— | |
稅務登記號 | —— | |
事業單位證書號 | —— | |
社會組織登記證號 | —— | |
相對人證件號碼 | —— | |
法定代表人 | 王** | |
違法行為類型 | 《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十三條第(九)項 | |
違法事實 | 當事人為小食雜店取得《北京市小食雜備案卡》,北京市小食雜店備案卡編號:SZ92110117MA00DQF554。當事人2月17日銷售記錄中銷售過大今野蔥香排骨面9袋,經進貨查驗記錄確認該產品生產日期為2022年8月4日。當事人于2022年10月23日從北京海慧通遠商貿有限公司購進了大今野蔥香排骨面1箱(規格為91克/袋),生產日期2022年8月4日,進貨單價31元/箱(共24袋),銷售單價1.5元/袋。在超過保質期后當事人一共銷售了9袋,違法所得金額13.5元,截止2023年2月21日我局執法人員現場檢查時未發現過期食品,該產品共超過保質期16天銷售過9袋,違法金額13.5元。當事人履行進貨查驗制度并提供臺賬和票據信息,參照市場監管總局第60號令的要求開展落實食品安全自查管理,落實了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定期對貨架上的產品進行檢查,但存在部分過期產品由業務員檢查,自查不充分,導致銷售超過保質期16天的大今野蔥香排骨面。在發現過期食品銷售行為后,當事人立即采取了召回等措施開展整改。綜上,當事人存在銷售超過保質期30天以內的食品的行為,違法金額13.5元,參照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60號令要求落實食品安全主體制度,開展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等工作。 | |
處罰依據 | 《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二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2021版第三十三條第一款 | |
處罰類別 | 罰款 | |
處罰內容 | 現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決定處罰如下:罰款:1000元; | |
罰款金額(萬元) | 0.1 | |
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的金額(萬元) | —— | |
暫扣或吊銷證照名稱及編號 | —— |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3-07-20 | |
處罰有效期 | 2099-12-31 | |
公示截止期 | 2023-10-20 | |
處罰機關 | 北京市平谷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
備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