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需要9.9元就可以獲得無數風格的寫真,AI拍照的小程序“妙鴨相機”最近刷了屏。然而,上海消保委近日指出,其服務協議條款涉嫌侵權。
7月27日,妙鴨相機運營方對此進行了回應。
妙鴨相機被吐槽
不支持退款、存在隱私問題
《中國消費者報》記者了解到,“妙鴨相機”通過AI學習消費者上傳的照片來構建人臉模型,再套用其他模型合成照片。
然而有消費者投訴稱,在該程序儲值了6元,沒法用于合成費用,要求退款卻被拒,啥情況?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也進行了嘗試,花9.9元卻沒有換得想要的照片(想要戴眼鏡的,結果沒有)。
上海市消保委工作人員詢問客服并要求退費時,客服表示“暫時不支持退款”。而上海市消保委并未在該小程序的服務協議中找到退款相關條款,只有在支付時出現一行灰色小字,一旦購買成功,不支持退款。
隨后,上海市消保委查詢該小程序的注冊公司為未序網絡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但所留電話無法獲得聯系。此外,不少消費者表示該小程序存在隱私問題。
記者從之前的“妙鴨相機用戶服務協議”4.1.4授權許可中看到:“為了使我方能夠提供、確保和改進本服務(包括但不限于使用AI生成內容作為再訓練數據等),并且僅根據適用的《隱私政策》,除了本條款授予我方的任何其他權利外,您特此授予我方在全世界 (包括元宇宙等虛擬空間) 范圍內享有永久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的、可轉授權的、免費的和非獨家的許可,使得我方可以任何形式、任何媒體或技術(無論現在已知或以后開發) 使用您的內容。此處我方的“使用”是指使用、托管、存儲、修改、交流、發布或任何我方認為合適的使用方式。在您通過本服務向我方平臺提交您的上傳內容之前,您將確保您有必要的權利來授予我方許可。”
目前,該程序已經替換了這條協議。
上海市消保委發聲
“霸王條款”涉嫌侵害公平交易權
上海市消保委表示,支持并鼓勵新技術催生新場景創造新需求,但企業在新技術的商用過程中也應該重視消費者權益。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經營者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不得利用格式條款并借助技術手段強制交易。”
妙鴨相機在付款頁面以灰色小字標注“一旦購買成功,不支持退款”,涉嫌侵害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
妙鴨相機回應
將優化退費說明
7月27日,記者從上海市消保委獲悉,妙鴨相機運營方未序網絡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已與上海市消保委進行了溝通反饋。
未序網絡科技公司表示,將盡快增加客服人員,同時增加小程序端客服入口,以暢通與用戶的溝通渠道,高效處理用戶反饋問題。將優化退費說明,增加合理的提示,對沒有成功提供生成服務的情況予以退費,以保護消費者權益。由于技術原因暫時無法識別的面部配件,將增加相關提示,并不斷完善產品功能,為用戶提供更優質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