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和消費環境,助推全市經濟高質量發展,青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持續開展2023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依法查辦了一批商標侵權和計量違法案件,現選出7個典型案例,向社會公開曝光。
一、即墨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徐某無照經營及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服裝案
2023年7月,即墨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徐某無照經營及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服裝的違法行為,依法作出罰沒款31.93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3年3月,即墨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青島市公安局即墨分局的《案件移送書》后,根據移送材料提供的線索進行了調查。經查,自2019年6月開始,徐某從他人處購進假冒某知名品牌的服裝,并通過微信對外銷售,2021年5月11日被公安機關查獲,在經營期間未辦理營業執照,違法經營額共計27萬余元,違法所得1.5萬元。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第二條、《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的規定,依據《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第十三條及《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的規定,即墨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生產銷售假冒偽劣服裝,損害了商標權利人的合法權利。本案中公安部門及時將案件線索移交給市場監管部門依法查處,強化了行刑銜接,有力震懾了此類違法行為。
二、市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青島某攝影有限公司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和通過組織虛假交易方式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案
2023年3月,市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青島某攝影有限公司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和通過組織虛假交易方式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的違法行為,依法作出罰款11.87萬元的行政處罰。
根據舉報線索,市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當事人進行執法檢查。經查,當事人未經商標注冊人的授權,在某網絡服務平臺從事非法經營和商品展示活動,制造虛假交易的“刷單”方式對其服務的銷售狀況作虛假宣傳,涉案金額9.87萬元。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商標法》第五十七條、《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規定,依據《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規定,綜合考慮當事人違法事實、情節、危害程度等因素,市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本案屬于互聯網服務類商標侵權違法案件,辦案人員克服取證定性困難,突破執法經驗的局限,率先嘗試對互聯網領域的服務類商標侵權行為予以規范,具有一定的創新示范意義。
三、城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青島某建材有限公司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和偽造認證標志的瓷磚案
2023年6月,城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青島某建材有限公司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和偽造CCC認證標志的瓷磚的違法行為,依法作出罰沒款6.72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2年12月,城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舉報線索,對某酒店裝修現場的“某生態陶瓷”通體巖板瓷磚進行現場檢查。經查,當事人銷售到裝修現場的“某生態陶瓷”通體巖板瓷磚和商標權利人佛山市某公司生產的通體巖板瓷磚在商品名稱、外包裝裝潢等方面具有相像的特征,主要表現在商標權利人注冊的文字商標名為“某陶瓷”,當事人申請的文字商標是“某生態陶瓷”,除“生態”2字外,其他內容一致,且在產品外包裝上將“某陶瓷”印在醒目位置,僅在“某陶瓷”下方用小號字體印有“生態”2字,容易導致混淆,當事人也承認與他人申請“某生態陶瓷”商標是為了“打擦邊球”;另外,當事人銷售的“某生態陶瓷”通體巖板瓷磚外包裝上還印有“CCC”標志,未標注證書編號,和具體生產廠家,當事人也未能說明該產品具體生產商,無法提供有效的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本案涉案貨值共計4.08萬元。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產品質量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依據《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產品質量法》第五十三條的規定,城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假冒知名品牌及“傍名人”“搭便車”行為嚴重侵害企業和消費者合法權益,市場監管部門將嚴厲打擊侵犯商標專用權等違法行為,有力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和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
四、青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黃島區某辦公用品店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案
2023年6月,青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黃島區某辦公用品店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違法行為,依法作出沒收侵權商品,并處罰款3.87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3年5月,青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舉報線索,對當事人的經營場所進行執法檢查,發現待銷售的帶“KAISA及圖”標識的學生作業本1宗共20412本,且當事人無法提供商品的合法來源。以上學生作業本均在顯著位置有“KAISA及圖”標識,上述標識與青島某公司的注冊商標相同,且使用在同類商品上。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的規定,依據《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的規定,青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作業本是學生在日常學習中經常使用的一種商品,具有銷量大、受眾廣的特點。本案的查處對于減少此類違法行為發生,保障商標權利人和廣大學生合法權益具有重要意義。
五、膠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膠州市某茶莊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白酒案
2023年1月,膠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膠州市某茶莊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白酒的違法行為,依法作出沒收2種假冒白酒各30瓶,并處罰款2.85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2年10月,膠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舉報對膠州市某酒店婚禮現場進行檢查,發現涉嫌假冒2個品牌的白酒,婚宴辦理人周某稱上述白酒采購自膠州市某茶莊,隨后對膠州市某茶莊進行立案調查。經查,當事人通過上門送貨的推銷員購買上述白酒,并銷售給婚宴辦理人,共計銷售2種假冒白酒各30瓶,涉案貨值共計2.85萬元。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的規定,依據《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的規定,膠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商標是區分商品和服務來源的重要標識,直接關系著企業的形象。假冒產品不僅損害商標權利人形象,而且質量往往參差不齊,危害消費者利益。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大對侵權假冒行為的打擊力度,依法平等保護各類經營主體的商標專用權。
六、青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胡某某等9人使用出租車計價器過程中為出租車計價器加裝作弊裝置案
2023年1月—6月,青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胡某某、陰某某、宋某某等9人使用出租車計價器過程中為出租車計價器加裝作弊裝置的違法行為依法作出沒收增加作弊裝置的出租車計價器9套、并處罰款共計1.35萬元的行政處罰。
今年以來,青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青島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對上述9名當事人駕駛的出租車進行執法檢查時,發現當事人涉嫌在使用出租車計價器過程中為出租車計價器增加作弊裝置。青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委托青島市計量技術研究院檢定,檢定結論為當事人使用的出租車計價器不合格。經查,當事人找人改動了出租車計價器外接電路,安裝了作弊裝置,通過遙控裝置,讓計價器的里程比正常情況多計數、跑得快。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山東省計量條例》第十四條第(一)項的規定,依據《山東省計量條例》第三十五條的規定,青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個別出租車經營者缺乏應有的職業操守,采取各種手段破壞計價器準確度坑害乘客,損害了城市的文明形象。市場監管部門將持續加大對出租車計價器作弊行為的查處力度,為規范旅游消費市場秩序貢獻力量。
七、黃島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某油品經銷點使用超檢定周期的計量器具(加油機)案
2023年4月,黃島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某油品經銷點使用超檢定周期的計量器具(加油機)的違法行為,依法作出罰款0.1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3年3月,黃島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某油品經銷點進行現場檢查。經查,當事人所屬的3臺計量器具(加油機)正常使用,但無法提供3臺加油機有效期內的檢定證書。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加油站計量監督管理辦法》第五條第(七)項的規定,依據《加油站計量監督管理辦法》第九條第(三)項的規定,黃島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加油機性能的好壞直接影響加油量值的準確,定期檢定,才能保證加油機始終處于良好狀態。當事人作為成品油經營者,應當對其使用的計量器具負責,本案中當事人疏于管理,未及時對所屬的3臺計量器具(加油機)進行檢定,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市場監管部門將持續加大對加油站使用超檢定周期加油機等行為的監管執法力度,凈化加油站市場秩序,營造良好的消費環境,切實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供稿:青島市市場監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