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發布一條處罰信息,涉及北京真輝福旺商貿有限公司。具體信息如下: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京朝市監處罰〔2023〕4983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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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對人名稱 | 北京真輝福旺商貿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對人類別 | 法人及非法人組織 | |
行政相對人代碼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91110105MABRG7251M |
工商注冊號 | 110105033869005 | |
組織機構代碼 | —— | |
稅務登記號 | —— | |
事業單位證書號 | —— | |
社會組織登記證號 | —— | |
相對人證件號碼 | —— | |
法定代表人 | 劉** | |
違法行為類型 |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2021版)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十)項;《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2021版)第五十條第二款 | |
違法事實 | 經查,2023年5月7日當事人從北京興望輝煌商貿有限公司購進散裝稱重的豆腐干(豆腐皮)1袋(凈含量:5KG 生產日期:2023年5月6日,保質期:4天)。從北京君勝祥商貿有限公司購進捍味勁道牛蹄筋20袋(凈含量:15克 生產日期:2022年9月7日,保質期:9個月),于2023年5月12日銷售過期“散裝稱重的豆腐干(豆腐皮)”(凈含量:散裝稱重 生產日期:2023年5月6日,保質期:4天)2斤,該食品銷售單價6元/斤。2023年6月8日銷售過期“捍味勁道牛蹄筋”(凈含量:15克 生產日期:2022年9月7日,保質期:9個月)6袋,該食品銷售單價1元/袋。綜上,我局認定當事人銷售上述過期食品的違法所得為18元,貨值金額為18元。另查,當事人進貨時未按規定查驗許可證和相關證明文件,未按規定保存相關相關憑證、記錄。 | |
處罰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2021版)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2021版第三十二條第(五)項;《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2021版)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五)項 | |
處罰類別 | 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 |
處罰內容 | 現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決定處罰如下:警告;罰款:2000元;沒收違法所得:18元; | |
罰款金額(萬元) | 0.2 | |
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的金額(萬元) | 0.0018 | |
暫扣或吊銷證照名稱及編號 | —— |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3-08-16 | |
處罰有效期 | 2099-12-31 | |
公示截止期 | 2023-11-16 | |
處罰機關 | 北京市朝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
備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