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8月17日,福建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公開行政處罰信息,涉及福建天泉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產劣藥法莫替丁氯化鈉注射液案。
序號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案件名稱 | 違法企業名稱或違法自然人姓名 | 違法企業社會信用代碼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違法事實 | 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 | 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處罰的機關名稱和日期 | 備注 |
1 | 閩明藥稽處罰〔2023〕9號 | 福建天泉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產劣藥法莫替丁氯化鈉注射液案 | 福建天泉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 91350800157879471K | 鄧國權 | 當事人生產的批號為2109032、規格為100ml:法莫替丁20mg與氯化鈉0.9g的法莫替丁氯化鈉注射液經檢驗結果為【檢查】項下“可見異物”不符合規定,為劣藥。上述批次藥品貨值金額為200905.6元,庫存尚有1296瓶,違法所得為194193.41元。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現本辦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作出以下行政處罰: 1.沒收批號為2109032、規格為100ml:法莫替丁20mg與氯化鈉0.9g的法莫替丁氯化鈉注射液1296瓶; 2.沒收違法所得194193.41元; 3.處違法生產藥品貨值金額11倍的罰款計2209961.6元。 以上罰沒款合計2404155.01元。
| 當事人應當自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繳納上述罰沒款。當事人根據本辦開具的《福建省非稅收收入繳款通知書》,自行選擇繳款方式。到期不繳納罰款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七十二條的規定,本辦將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并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 福建省藥品監督管理局三明藥品稽查辦公室,2023年8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