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黃先生向安徽省六安市消保委投訴,反映其于2022年3月在金安區某手機店購買手機時,手機店內的通信運營商網點工作人員告知黃先生如將手機費用套餐從88元/月提升到128元/月,可獲贈價值700元左右的無線耳機和自拍桿,黃先生表示同意。由于黃先生年紀較大,不知道如何操作,于是將自己的手機及相關證件交給工作人員代為辦理。
2022年8月,黃先生發現自己的支付寶每月被自動扣款38元,要連續扣款24個月,黃先生頓時感覺自己無意當中背上了一筆“貸款”,于是撥打通信運營商客服熱線進行投訴。投訴后,網點將912元(38元*24月)支付寶借貸提前還清,并告知黃先生已經解除限制,可以降低套餐費用,但是黃先生一直沒有更改套餐。黃先生認為通信運營商授權網點存在欺詐行為,要求予以賠償。
經查,黃先生購買手機時,通信運營商網點為其辦理了“信用購”,每月從黃先生支付寶花唄扣款38元,共24個月,運營商通過其自有APP為其每月返還38元,用于支付寶花唄扣款。乍看起來,是運營商為其還款,不需要消費者還款,但是需要消費者每月初按時交納話費,保證話費余額充足不欠費,同時,需要連續使用24個月,期間不能更改手機套餐。
市消保委組織黃先生與通信運營商及授權網點三方進行調解,指出通信運營商授權網點存在以下過錯:一是工作人員并未對該款產品的詳細信息進行真實全面介紹;二是在購買金融貸款產品時,身份驗證環節由工作人員代為操作,使得黃先生未能在辦理中自主確認是否申請貸款。如果黃先生不能按時交話費,可能會造成運營商延遲返還用于支付貸款的款項,產生貸款逾期,進而可能影響個人征信。
經調解,經營者幫助黃先生將APP內返還的金額轉存為話費,在此基礎上,補償黃先生800元現金,并承諾黃先生如果繼續使用128元/月手機套餐,在約定的兩年時間內每月仍有38元返還在APP里,如果更改套餐則停止返還。
市消保委在此提醒通信運營商及消費者:“信用購”作為貸款產品,經營者在推廣過程中應向用戶充分告知產品內容、風險等,應嚴格遵守金融產品的相關規定。消費者在辦理“信用購”的過程中應充分了解業務辦理的各個環節,涉及授權、面部識別、簽字確認時要仔細閱讀協議、授權內容,切不可隨意讓他人代為操作辦理。(來源:安徽省六安市市場監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