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信用中國(廣東茂名)網站發布一條處罰信息,涉及茂名市電白區旦場勝興木材銷售部,該木材銷售部使用未經檢驗的特種設備(叉車)。具體信息如下:
行政處罰相對人類別 | 個體工商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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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茂電市監處罰〔2023〕420號 | ||||
處罰類別 | 罰款 | ||||
罰款金額(萬元) | 2.000000 | ||||
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的金額(萬元) | 0.000000 | ||||
暫扣或吊銷證照名稱及編號 | -- | ||||
違法事實 | 當事人于2021年9月10日購置一臺特種設備(內燃平衡重式叉車,許可證號:TS2510002-2020,型號-規格:CPD30-AG51,整機編號:G5AFC0826。),并聘請一位作業人員使用該叉車在其木材加工場內搬運木材進行加工作業。上述特種設備(叉車)未經特種設備檢驗機構檢驗。 | ||||
處罰依據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八十四條第(一)項的規定 | ||||
處罰內容 | 決定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使用有關特種設備,并對當事人處予罰款20000元。 | ||||
違法行為類型 | 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四十條第三款的規定 | ||||
行政相對人名稱 | 茂名市電白區旦場勝興木材銷售部 | ||||
行政相對人代碼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組織機構代碼工商注冊號稅務登記號事業單位證書號社會組織登記證號法定代表人92440904MA4YN84C67----------謝** |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3-08-09 | ||||
公示截止日期 | 2026-08-09 | ||||
處罰機關 | 茂名市電白區市場 監督管理局 | ||||
數據來源單位 | 茂名市電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