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信用中國(廣東茂名)網站發布一條處罰信息,涉及信宜市恒新包裝材料有限公司第一分廠。具體信息如下:
行政處罰相對人類別 | 法人及非法人組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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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茂信)應急罰〔2023〕50號 | ||||
處罰類別 | 罰款 | ||||
罰款金額(萬元) | 1.000000 | ||||
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的金額(萬元) | -- | ||||
暫扣或吊銷證照名稱及編號 | -- | ||||
違法事實 | 1、未對有限空間進行辨識,未建立有限空間管理臺賬;2、未制定有限空間應急預案,未開展針對有限空間救援的應急演練。 | ||||
處罰依據 | 1、《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第三十條第(一)項、2、《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第二十九條第(二)項 | ||||
處罰內容 | 1、對當事人作出處人民幣5000元(伍仟元整)罰款的行政處罰;2、對當事人作出處人民幣5000元(伍仟元整)罰款的行政處罰。綜上,決定對當事人作出合并處人民幣10000元(壹萬元整)罰款的行政處罰。 | ||||
違法行為類型 | 民事違法行為 | ||||
行政相對人名稱 | 信宜市恒新包裝材料有限公司第一分廠 | ||||
行政相對人代碼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組織機構代碼工商注冊號稅務登記號事業單位證書號社會組織登記證號法定代表人91440983MA56AL783D----------蔡** |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3-08-09 | ||||
公示截止日期 | 2026-08-09 | ||||
處罰機關 | 信宜市應急管理局 | ||||
數據來源單位 | 信宜市應急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