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信用中國(廣東茂名)網站發布一條處罰信息,涉及茂名市明湖百貨有限公司明湖超市信宜解放路連鎖店,該店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具體信息如下:
行政處罰相對人類別 | 法人及非法人組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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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信市監處罰〔2023〕307號 | ||||
處罰類別 | 罰款;沒收非法財物 | ||||
罰款金額(萬元) | 0.500000 | ||||
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的金額(萬元) | 0.000830 | ||||
暫扣或吊銷證照名稱及編號 | -- | ||||
違法事實 | 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 ||||
處罰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五)項 | ||||
處罰內容 | 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對當事人作以下行政處罰:1.沒收超過保質期的食品“手撕面包(原味)”5包、“手撕面包(無蔗糖麥香味)”1包、“無蔗糖面包”2包、“手撕面包原味無添加蔗糖”1包;2.罰款5000元,上繳國庫。 | ||||
違法行為類型 |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項 | ||||
行政相對人名稱 | 茂名市明湖百貨有限公司明湖超市信宜解放路連鎖店 | ||||
行政相對人代碼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組織機構代碼工商注冊號稅務登記號事業單位證書號社會組織登記證號法定代表人91440983MA4UJ8EX6B----------許* |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3-08-09 | ||||
公示截止日期 | 2026-08-09 | ||||
處罰機關 | 信宜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
數據來源單位 | 信宜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