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李爽)8月24日,天津市河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公示了天津市河北區諾城廣場“2?11”電梯擠壓事故調查報告。
(圖源:天津市河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報告顯示,2023年2月11日,天津市河北區鴻順里街諾城廣場一電梯維保人員在維修電梯過程中擠壓受傷致死。
事故電梯使用單位為中鐵諾德生活服務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該公司與蒂升電梯(中國)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簽訂了電梯維護保養合同,由蒂升電梯(中國)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負責天津諾德一期(諾城廣場)1-13號樓共34臺電梯的維護保養工作,合同期限自2022年11月19日至2023年11月18日。雙方簽訂了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
調查組認為,諾城廣場“2?11”電梯擠壓事故,是一起電梯維保人員在維修電梯過程中因勞動保護措施缺失造成的責任事故。并依據相關規定,確定該特種設備相關事故等級為一般事故。
針對事故發生原因及責任認定及處理建議,報告提出,間接原因為蒂升電梯(中國)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未采取有效措施監督維保人員嚴格執行本單位關于勞動保護措施的相關規定和安全操作規程,未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對事故的發生負有責任。建議市場監管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九十條第一項[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九十條 “發生事故,對負有責任的單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擔相應的賠償等責任外,依照下列規定處以罰款:(一)發生一般事故,處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給予蒂升電梯(中國)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行政處罰。
通過查詢了解,最后,天津市河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給予蒂升電梯(中國)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并處罰款15萬元的行政處罰。處罰日期為2023年7月28日。
(圖源:信用中國(天津)網站)
這已經不是該公司第一次被處罰,7月26日,蒂升電梯(中國)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因未按照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進行電梯維護保養被處罰。
(圖源:信用中國網站)
公開資料顯示,蒂升電梯(中國)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成立于2008年01月21日,經營范圍包括特種設備安裝改造修理,特種設備銷售;技術服務、技術開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