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廣西壯族自治區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行政處罰決定書(廣西百安堂醫療科技有限公司生產不符合產品技術要求的醫用口罩)。
序號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案件名稱 | 違法企業名稱或違法自然人姓名 | 違法企業組織機構代碼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違法事實 | 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 | 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處罰的機關名稱和日期 | 備注 |
1 | 桂藥監百分械罰〔2023〕1號 | 廣西百安堂醫療科技有限公司生產不符合產品技術要求的醫用口罩 | 廣西百安堂醫療科技有限公司 | 91451000MA5PA8TQ2N? | 王文灝 | 廣西百安堂醫療科技有限公司生產不符合產品技術要求的醫用口罩違反了《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三十二條第一項及《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八十六條第一項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建議對當事人給予以下行政罰: 1、沒收不合格口罩177410只;2、沒收違法所得499元(人民幣肆佰玖拾玖元整);3、處當事人貨值金額18271元2倍的罰款,即36542元(人民幣叁萬陸仟伍佰肆拾貳元整)。以上罰沒款合計37041元(人民幣叁萬柒仟零肆拾壹元整)。 | 主動履行 2023年9月4日 | 廣西壯族自治區藥品監督管理局 2023年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