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誠實信用是市場經濟的靈魂。刷單炒信等虛假宣傳行為在互聯網技術加持下花樣翻新,破壞正常的市場競爭秩序,山東省市場監管局持續加大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力度,嚴厲打擊刷單炒信等虛假宣傳行為,營造更加公平、高效、有序的市場競爭環境。現公布一批2023年“鐵拳”行動查辦的刷單炒信等虛假宣傳典型案例。
一、青島市市北區市場監管局查處青島集客眾創餐飲管理咨詢有限公司虛假商業宣傳案
2023年7月27日,青島市市北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青島集客眾創餐飲管理咨詢有限公司虛假商業宣傳違法行為,作出罰款35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3年4月,根據線索,青島市市北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青島集客眾創餐飲管理咨詢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經查,當事人通過在其經營場所內懸掛(放置)宣傳橫幅、宣傳欄、宣傳海報、獎牌、牌匾等方式發布虛假信息,對公司設立時間、曾獲榮譽稱號、經營規模等進行虛假宣傳,誤導前來加盟的中小投資者,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規定,構成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行為。青島市市北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第一款規定對其作出行政處罰。
二、青島市市場監管局查處旺娜服飾店在網絡直播帶貨中對所推銷食品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案
2023年6月21日,青島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旺娜服飾店在網絡直播帶貨過程中對所推銷的食品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25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2年6月23日,根據線索,青島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旺娜服飾店直播工作室進行檢查。經查,當事人在某短視頻平臺上開設店鋪,通過上架商品、主播直播推銷的方式,引導觀眾下單購買。2022年4月,當事人在為某品牌自熱米飯直播帶貨過程中,虛構套餐的加量、降價情況,偽造自熱米飯的配菜效果,并將自熱米飯中的大米虛假宣傳為東北五常大米,以欺騙、誤導消費者購買。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行為。青島市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第一款的規定,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三、青島市萊西市市場監管局查處青島養靈谷商貿有限公司虛假宣傳案
2023年6月13日,萊西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青島養靈谷商貿有限公司虛假宣傳違法行為,作出罰款20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3年2月20日,根據舉報,萊西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青島養靈谷商貿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經查,當事人在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對新冠疫情實施“乙類乙管”期間,在其運營的某平臺直播間,向特定人群宣稱其銷售的“南金同方 蓮花青桔顆粒/固體飲料”具有“清瘟解毒,宣肺泄熱”“預防—發熱或高熱、惡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咽干咽痛”等疾病預防和治療功效,并將該固體飲料的配料表與某款藥品的成分作對比,對產品的性能、功能、配方等實施夸大、不實的商業宣傳,以欺騙、誤導消費者購買。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行為。萊西市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第一款的規定,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四、淄博市張店區市場監管局查處蔡某、陳某通過組織虛假交易等方式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案
2023年7月12日,淄博市張店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蔡某、陳某通過組織虛假交易等方式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10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3年3月23日,根據案件移送線索,淄博市張店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蔡某、陳某的經營行為開展檢查。經查,當事人蔡某于2020年3月份開始,通過某微信接單群,介紹當事人陳某用手機操作對不特定的網絡店鋪提供“刷單”服務,通過組織虛擬交易方式提高網絡店鋪的交易量和好評度,當事人陳某從中獲利12.47萬元。當事人蔡某、陳某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二款的規定,構成通過組織虛假交易等方式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行為。淄博市張店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第一款的規定,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五、煙臺市市場監管局開發區分局查處山東億行國際貿易有限公司實施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案
2023年6月26日,煙臺市市場監管局開發區分局依法對山東億行國際貿易有限公司實施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20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3年2月13日,根據線索,煙臺市市場監管局開發區分局依法對山東億行國際貿易有限公司進行調查。經查,當事人于2021年6月至2021年7月在某平臺開立4個網絡店鋪經營干紅葡萄酒等商品,其經銷的干紅葡萄酒分別委托福建省某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煙臺某葡萄酒有限公司(均已另案處理)加工生產,但銷售過程中卻宣傳為“原瓶進口AOP級干紅葡萄酒紅酒”“法國原瓶進口干紅葡萄酒高檔禮盒”“法國進口高檔葡萄酒”等,且在其經營的4個店鋪中存在刷單炒信等行為。截至2023年2月14日,當事人共銷售干紅葡萄酒15.85萬瓶。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行為。煙臺市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第一款的規定,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六、濰坊市高密市市場監管局查處山東暢海輪胎有限公司對其銷售的商品作虛假的商業宣傳案
2023年6月14日,高密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山東暢海輪胎有限公司對其銷售的商品作虛假的商業宣傳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3年4月18日,根據線索,高密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山東暢海輪胎有限公司開展檢查。經查,當事人銷售的輪胎標簽上標注有“節油?靜音”等字樣。當事人自2022年5月起銷售涉案輪胎,其購進該輪胎時未查驗標簽上標注的內容,也提供不出標簽上標注的“節油?靜音”的有效證明材料。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行為。高密市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第一款的規定,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七、菏澤市魯西新區市場監管局查處菏澤盛世儒商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組織虛假交易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商業宣傳案
2023年7月6日,菏澤市魯西新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菏澤盛世儒商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組織虛假交易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商業宣傳的違法行為,依法作出罰款10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3年6月6日,根據線索,菏澤市魯西新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菏澤盛世儒商網絡科技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經查,當事人是一家網店代運營公司,在某網站為其服務的網店提供刷銷量及好評服務。當事人在某網站放單平臺共組織刷單938單,刷單傭金共計8590元。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二款規定,構成組織虛假交易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商業宣傳的違法行為。菏澤魯西新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市場監管部門將持續打擊刷單炒信虛假宣傳等網絡違法違規行為,同時聯合網絡直播平臺、電商行業協會做好法律宣貫和風險警示,依法規范和引導網絡經營行為,促進互聯網經濟健康有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