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8月31日,重慶市藥監局網站公開行政執法案件信息(2023年第23期,總第124期),涉及重慶普鍵醫藥有限公司應當知道他人從事無證經營藥品的行為而為其提供藥品案。
序號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案件名稱 | 違法企業名稱或違法自然人名稱 | 違法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姓名 | 主要違法事實 | 行政處罰內容 | 決定機關名稱 | 處罰決定日期 | 公示日期 | 備注 |
渝藥監藥處罰〔2023〕25號 | 重慶普鍵醫藥有限公司應當知道他人從事無證經營藥品的行為而為其提供藥品案 | 重慶普鍵醫藥有限公司 | 91500108795877884E | 王俊驥 | 當事人應當知道他人從事無證經營藥品的行為而為其提供藥品。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的規定。 | 依據《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第二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決定給予行政處罰如下: 1.警告;2.沒收違法所得3906.07元;3.罰款5000元。 | 重慶市?藥品監督管理局 | 2023.08.29 | 2023.08.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