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市場監管系統堅決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聚焦群眾反映的熱點問題,持續保持嚴打重處的高壓態勢,全力維護市場秩序。現公布第九十三批典型案件:
案件一:邢臺市南和區國某嶺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案
邢臺市南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在巡查時發現,在國某嶺經營場所存有大量“力狼”牌、“朗仕”牌、“迪尤克”牌、“奧丁”牌、“派得”牌、“夸克”牌等寵物糧食。經調查,當事人未取得相應品牌廠家授權,購買了大量上述品牌自封袋,將散裝寵物糧食自行分裝,在某多平臺的“樂樂寵物食品館”、“鬧鬧寵物食品館”、“蟈蟈寵物用品店”、“樂比寵物用品”四個店鋪進行銷售,共銷售44655單,銷售額1210807.35元。當事人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因涉案金額巨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第三條規定,邢臺市南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將此案移送公安機關。
案件二:唐山市豐南區華信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虛假宣傳案
根據群眾舉報,唐山市豐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依法對唐山市豐南區華信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經查,該公司存在在明知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的情況下,以綠籬圍合、鐵藝圍欄、一樓帶小院名義作虛假宣傳,誤導消費者,向消費者高價銷售一樓房產的行為。該公司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第一款規定,唐山市豐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并處罰60萬元。
案件三:邯鄲市復興區靈谷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擅自開展餐飲服務活動案
邯鄲市復興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在巡查中發現,邯鄲市復興區靈谷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在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提供餐飲服務。該公司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三十五條第一款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邯鄲市復興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罰沒款合計8.0652萬元。
案件四:張某萍無營業執照、未取得強制認證證書擅自生產銷售冒用他人廠名的電動三輪車案
故城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在巡查中發現,張某萍正在其經營場所組裝電動三輪車。經調查,張某萍未辦理營業執照、未取得強制認證證書,自行購買電動三輪車部件進行組裝、銷售,未與江蘇某機車有限公司簽訂合作協議情況下,使用江蘇某機車有限公司的說明書、合格證、車輛一致性證書、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第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第二十九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規定,依據《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第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第六十六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十三條規定,故城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沒收涉案物品及違法所得并處罰款,罰沒合計6.1977萬元。
案件五:斯百德(河北)有機化工有限公司冒用他人廠名、廠址案
根據群眾舉報,霸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依法對斯百德(河北)有機化工有限公司進行檢查。檢查發現,該公司成品庫內存放著該公司生產的桶裝新型環保白乳膠聚乙酸乙烯酯乳液,包裝桶上標注的廠名為北京市大郊亭粘合劑廠,地址為北京市房山區閻村科技園,當事人不能提供委托加工協議。經調查,該公司共生產上述產品750桶。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三十條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十三條,霸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沒收涉案物品及違法所得并處罰款,罰沒合計5.353萬元。
發現市場監管領域違法違規問題,請撥打12315投訴舉報,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