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當下,智能手機普及,為了順應消費者隨時充電的需求,共享充電寶應運而生。
今年6月25日,消費者訴稱:在福建省寧德市壽寧縣某店用餐時候租用充電寶,大概使用了1個小時左右即歸還。第二天卻發現被扣費99元,到店鋪后發現商家充電寶的插座一直沒有插電,插了電之后就顯示已歸還,商家告知消費者店內監控壞掉了,不認可是在其店鋪租用的充電寶,拒絕退款。經壽寧縣市場監管局工作人員調解,由商家墊付退還消費者多支付的款項97元,消費者表示滿意。
2022年以來,寧德市關于共享充電寶的投訴舉報207件,訴求內容主要有:網點少,機柜無空位,夜間關門或人為阻攔導致歸還難;系統出錯、充電寶插反或未插緊需要二次點擊確認終止充電,歸還后仍繼續計費;漲價、收費過高,收費標準未明示;疑是被過度收集個人信息,莫名被開通會員,押金無故扣除;充電慢,輸出功率低,超1分鐘也按1個小時計費等。
市場監管提醒消費者:
在使用共享充電寶之前要看好服務條款和扣費提示;歸還的時候要確認插座與充電寶是否吻合,插座是否通電,APP提示是否還機成功;使用過后如果產生糾紛要及時向客服反饋。共享充電寶企業也要提高數據的準確性和及時性,歸還流程上設置更加便捷,對是否歸還成功應及時提示,避免惡意扣費問題發生;要注重誠信經營,多為消費者著想。(李福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