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福田監管局公布一條行政處罰信息,涉及深圳市樨瑜古樹茶業有限公司銷售無標簽標識的茶葉案。具體信息如下: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深市監福處罰〔2023〕園嶺43號 |
處罰名稱: | 深圳市樨瑜古樹茶業有限公司銷售無標簽標識的茶葉案 |
處罰類別1: | 沒收違法所得;罰款;警告;沒收非法財物 |
處罰類別2: | |
處罰事由: | 其他 |
處罰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九章法律責任/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并可以沒收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二)生產經營無標簽的預包裝食品、食品添加劑或者標簽、說明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劑;《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九章法律責任/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三)食品、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者進貨時未查驗許可證和相關證明文件,或者未按規定建立并遵守進貨查驗記錄、出廠檢驗記錄和銷售記錄制度;《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章行政處罰的管轄和適用/第二十八條/第一款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罰時,應當責令當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違法行為。 |
處罰結果: | 沒收違法所得;罰款5000元;警告;沒收非法財物 |
行政相對人名稱: | 深圳市樨瑜古樹茶業有限公司 |
行政相對人代碼: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組織機構代碼工商登記碼稅務登記號居民身份證號碼91440300MA5GX1QX9K |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姓名: | 葉**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3-09-06 |
處罰機關: |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福田監管局 |
地方編碼: | |
當前狀態: | |
備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