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今年以來,福州市市場監管局根據總局、省局的統一部署,結合常態化開展掃黑除惡治亂、市場流通領域整治,在全市范圍開展2023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
全市系統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聚焦關系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重點商品、重點領域和重點行業,全面梳理群眾反映強烈、社會輿論關注和市場監管風險壓力大的突出問題,嚴查12類違法行為,查辦了一批案件。現公布第5批典型案例:
一、福州市市場監管局查處歐利斯認證有限公司超出批準范圍從事認證活動案
2023年7月3日,福州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歐利斯認證有限公司超出批準范圍從事認證活動的行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2萬元、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
案情回顧:
根據福建省市場監管局轉辦的《市場監管總局認證監管司關于請對涉嫌認證違法線索進行調查處理的函》,2023年4月11日,福州市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涉嫌超出批準范圍從事測量管理體系認證活動的行為予以立案調查。
經查,當事人獲批的業務范圍不包含測量管理體系認證領域,但違規為4家企業開展測量管理體系認證活動,并頒發《測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4張,收取認證費用共計2萬元。
處罰依據:
當事人超出批準范圍從事認證活動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第九條第一款的規定。
福州市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第五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并作出行政處罰。
二、福州市市場監管局查處福建新啟航認證有限公司減少、遺漏認證規則規定程序案
2023年5月30日,福州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福建新啟航認證有限公司在認證活動中,存在減少、遺漏認證規則規定的程序的行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1.7萬元、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
案情回顧:
根據福建省市場監管局轉辦的《總局2022年度雙隨機監督檢查發現的問題及處理建議(新啟航)》線索,2023年2月1日,福州市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涉嫌在認證活動中,存在減少、遺漏認證規則規定的程序的行為予以立案調查。
經查,當事人在為3家公司開展的認證活動中,存在減少、遺漏認證規則規定的程序。
處罰依據:
當事人在認證活動中,存在減少、遺漏認證規則規定的程序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
福州市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第五十九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并作出行政處罰。
三、福清市市場監管局查處福州聿宏電梯有限公司未按安全技術規范規定維護保養電梯案
2023年7月27日,福清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福州聿宏電梯有限公司在電梯維護保養中未嚴格執行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行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1500元、罰款6萬元的行政處罰。
案情回顧:
經查,2023年4月1日至4日期間,當事人未按照《電梯維護保養規則》及附件A《曳引與強制驅動電梯維護保養項目(內容)和要求》的規定,對福清市龍山街道某小區10臺電梯開展每半月一次的日常維護保養工作,卻由維保人員在上述電梯的《保養單》《電梯維保公示》中填寫虛假的維保記錄。上述10臺電梯每月的維保費用均為300元/部,違法所得1500元。
處罰依據:
當事人未按安全技術規范規定維護保養電梯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
福清市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八十八條第二款之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并作出行政處罰。
四、福州市晉安區市場監管局查處福州華沃汽車配件有限公司銷售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案
2023年8月3日,福州市晉安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福州華沃汽車配件有限公司銷售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的行為,作出沒收涉案汽配470件,罰款3萬元的行政處罰。
案情回顧:
當事人從外省購進上述涉案汽配,經中國重型汽車集團有限公司鑒定,為侵犯其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截至案發,涉案汽配均未售出,本案貨值金額為19675元。
處罰依據: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的規定,構成了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的違法行為。
晉安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之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作出行政處罰。
五、福州市晉安區市場監管局查處福州市奔寶之星汽配貿易有限公司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案
2023年6月1日,福州市晉安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福州市奔寶之星汽配貿易有限公司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的行為,作出沒收涉案汽配638件,罰款3萬元的行政處罰。
案情回顧:
經查,當事人從一個推銷員處購進這批汽配,經戴姆勒股份公司鑒定,為侵犯其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截至案發,涉案汽配均未售出,本案貨值金額為19375.4元。
處罰依據: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的規定,構成了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的違法行為。
晉安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之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作出行政處罰。
六、福州市連江縣市場監管局查處連江縣透堡鎮古韻化妝品工作室發布虛假廣告案
2023年4月18日,連江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連江縣透堡鎮古韻化妝品工作室發布虛假廣告的行為,作出罰款2675.2元的行政處罰。
案情回顧:
經查,當事人在抖音網店銷售的“神經酰胺酵母水潤柔膚水”外包裝標注功效:“蘊含神經酰胺、二裂酵母等精華,為肌膚補充養分和水分,滋養修護肌膚,提升肌膚水潤度,使肌膚緊致彈滑,柔嫩光澤”,但當事人在抖音網店中擅自宣稱該產品具有“抗皺”功效,違法廣告費用704元。
案發后,當事人將涉案廣告中的“抗皺”內容刪除。
處罰依據:
當事人發布虛假廣告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條第一款的規定。
連江縣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來源:福州市場監管)